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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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扶持农村小项目及回乡创业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商务局 打印

尊敬的黄超、姜春善、李洪伟等代表:

感谢11位代表对中小企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农村小项目及回乡创业的建议》收悉,经实地调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县历史上多以农业为重,传统上是农业大县,有丘陵林果,也有平原粮食蔬菜,农副产品丰富齐全。但是广大农村不少地方还是农户分散承包经营几十年一贯的原始状态,生产方式落后,效率低下。

近年来,各地结合新农村和农村田园综合体建设,积极招商引资,都分别打造了些亮点典型,也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各地招商都是眼盯大户,匹配的也都是自然资源好的地方,呈现的是锦上添花,缺少遍地百花齐放,普及面不够。

近年来,农村年青一代学历较高,知识较丰富,眼界较开阔。通过打工等各种方式有一些积蓄,不少人有在家乡创业的想法。但是现实实际操作中困难很多。主要原因是项目小,资金少,属于小微型,他们大多单打独斗,地方各级往往看不上眼,也不会下功夫大力支持扶助。现实中,在农村一个农民靠个人想干点事常常调一分地、挖一条水沟、垒一道墙都很难。现在农村这个群体非常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广阔的农村既需要高大上的明星企业,也需要星火燎原遍地开花的小微企业:既要耀眼的大农场主,更需要众多小而精的小农场主。

建议:

一、县政府部门要做好高层政策制定引领。紧密结合农村实际,研究出台扶持农村小微型创业项目的有关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土地调整、有关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二、县镇村各级加强对回乡进行小微创业的舆论宣传,形成农村万众创业的氛围。同时加大典型的宣传推广及示范带动作用。

三、镇村是支持扶助农村小微创业的直接责任者。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面对面手拉手的帮扶创业者,有什么困难就紧靠上帮助解决,一帮到底。农业及信息供销部门要抓好技术、市场营销、电商操作等的培训应用,形成合力支持帮助他们。

扶持农村小项目、支持和激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主要对策

在扶持小项目及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中,要遵循“尊重创业,因势利导,积极支持,完善服务”的方针,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全方位的服务,使一批又一批曾经在全国各大中城市或沿海发达地区务工经商的农民工,陆续带着技术、项目、资金返回到家乡创业,具体实施中应做到“六个到位”。

(一)扶持小项目及农民工创业服务网络体系

是要建立县、乡、村农民工创业三级服务体系。县级应该成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劳动、农业、教育、土管、扶贫、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乡、村应该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工作站,及时了解掌握农民返乡情况、创业意向和困难,配合劳动部门定期组织创业培训和发布创业信息。二是要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广泛宣传政府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积极报道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好典型、好经验,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要建立创业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的信息服务,及时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发布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市场信息。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创业信息、信贷咨询等服务。通过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创业服务网络,加强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的组织推动作用,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负责,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涉及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对小项目及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扶持政策要到位

结合我县“归雁”计划,要研研究制定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扶持体系,进一步明确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扶持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在工商登记、资金、技术、税费、创业培训、人员招聘、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提供工商、税务登记、土地使用等手续办理的“绿色通道”,使农民工返乡创业建厂办理手续方便、快捷,并享受同招商引资一样甚至更为优惠的待遇。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同时,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创业。要结合实际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跨社保统筹地区转移接续问题。要建立农民工统计监测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农民工发展变化情况。

(三)对小项目及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扶持资金要到位

一是要扩大小额信贷扶持范围,把原来不属于小额信贷扶持对象的小项目及农民工返乡创业者纳入扶持范围,对农民工务工能人返乡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政府应给予贴息贷款。二是对创业者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应按失业人员数量和每人5万元以内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三是政府用于开发性生产经营项目的资金,在使用方面应向返乡创业农民工倾斜,促使信贷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养殖业项目以及非农产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千方百计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信心和成功率。

(四)扶持小项目及农民工返乡创业用地问题解决要到位

要将小项目及农民工创业用地纳入城乡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执行国家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因地制宜,妥善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用地问题。在农民工发展产业、建设房产等用地过程中,政府部门要积极协调、指导,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小城镇和乡村的存量非农建设用地,允许地方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先补后占,并从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用地。适当减免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规费,在不破坏生态环境、不损害农民杈益的前提下,适当扩大荒山、荒坡、荒滩等非耕地的利用,保证农民工创业优先用地,并精减手续办理程序、环节和费用。

(五)对小项目领创人及农民工创业辅导和培训体系要到位

要多渠道筹措小项目领创人及返乡农民培训专项资金,对部分失业保险有节余的地方,可适当调节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返乡农民工的培训。要整合各部门的培训资源,拓宽培训范围,开展有特色的种养培训、用工定向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对参加培训的返乡农民要给予培训食宿补贴。积极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咨询和信息服务,帮助他们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掌握经营管理知识,提高创业能力、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提高他们的创业成功率,提升创业者适应市场变化、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激发创业热情,逐步实现自主创业,培养一批创业带头人。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功能,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村,深入到乡村送政策、送培训、送服务、送岗位。

(六)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环境改善要到位

要积极开辟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建立“一站式”服务网络。要全面落实创业优惠政策,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公仆意识,简化投资手续,解决部门关卡多、办事难等问题。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银行、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应该减免各种收费,简化各种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务,努力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各种便捷的服务。对返乡创业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的带头人、优秀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者应该给予表彰,总结其经验,发挥其示范作用。

当前,声势浩大的创业潮在全国农村悄然兴起,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以及新观念的回流,对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推进我县县域经济发展,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用现代思潮为乡村文明补课,用返乡劳力为农业生产补缺,返乡的不仅是劳动力,更是生产力。让他们在为自己谋求出路的同时,吸纳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带动城乡经济的繁荣,加快推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莒南县商务局

2019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721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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