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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营等13人提出的《关于帮助涝坡镇生态农业项目进行科学规划的议案》收悉,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在项目选址时,通过前期的实地踏勘,并组织水利、开发、财政等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实施可行,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均由上级单位进行评审并批复。项目通过上级单位验收后,与当地政府、村(居)办理工程移交协议,并由乡(镇)、村(居)、施工单位、县级国土部门四方签订后期管护责任书,严格落实好后期管护责任。项目的实施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不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项目的立项实施,科学规划,优先考虑该区域,统筹安排“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工程设施,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将项目打造成为民、惠民的工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