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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章) 建议编号:第16号
建议人 |
白建海 刘景祥 丁磊 |
所在团 |
洙边团 |
建 议 名 称 |
安装红绿灯,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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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意 见 |
首先感谢您对公共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就第16号建议问题答复如下: 此路口是一个胡同的出入口,经现场勘验和测量,不符合安装交通信号灯的条件。车流量达不到最低标准:1、支路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420PCU/h,折合大型货车没小时100辆;2、任意连续8小时支路机动车流量100 PCU/h,折合大型货车约30辆。同时信号灯也不是万能的,交通秩序需要广大参与者共同维护、遵守。 该路段公路局在路面设置中心硬隔离,还有人嫌多余,影响随意通行。有的门前还不让安装,只想方便,不要安全。具体基础设施由公路部门负责,包括减速带。 电子警察的安装是有一定标准的,根据相关标准及道路实际情况,现已对洙边段红星社区、党委路口及洙边南卡口3处危险路段设置电子眼,中间间隔距离不能太近,也不好随意安装。 驻地中队将会根据路面情况,对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障交通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公共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
单位负责人:王法强 办理人:徐淑军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