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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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莒新公路修建的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打印


关于第10号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和莒南政办发〔2009〕50号文规定,农村公路实行分级管理体制,即“县道县管,乡道乡管”。老莒新公路属于乡村道,如有修建要求,可由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立项申请,经县交通运输局上报市局批复计划后,方可由乡镇政府筹措资金自行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将全力以赴做好计划上报及专项资金的争取工作,同时如有必要,县交通运输局可提供技术支持及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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