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人 |
高继乾、孙运学等6人 |
所在团 |
十字路 |
案由 |
关于老扁山集彻底取缔的建议 |
办理 意见 |
经落实,之前城管局配合十字路街道及扁山村委,取缔了农历初五、初十的扁山集市。由于扁山村的老干部保护,要求自行管理,并保证在村东上海路的小广场内逢集,于是自发于初四、初九逢集。自2016年上半年开始该大集由村委自行管理,隶属扁山村委,建议转十字路街道办理。 |
单位负责人(签名):周华 办理人(签名):曹贞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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