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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章) 建议编号:70
建议人 |
闫仲儒等7人 |
所在团 |
大店 |
建 议 名 称 |
关于加快玉皇地质公园建设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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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意 见(可加附页) |
《关于加快玉皇地质公园建设的建议》(十六届五次会议第70号)所称目前该村已成功申报了省级地质公园,经查阅资料,玉皇沟地质公园没有正式批复文件,玉皇沟村不在沂蒙山国家地质公园莒南园区及莒南恐龙地质遗迹公园范围内,该处不在已批复的地质公园范围内。地质公园是以具有特殊地质科学意义,稀有的自然属性、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并融合其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自然区域。该区不符合上述地质公园要求,因此不具备地质公园建设条件。 我局将根据提案建议,积极稳妥地开展我县地质公园规划调整,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勘查,经专家论证和县政府同意后,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办理人(签名):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