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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德溪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团林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接到您的议案后,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
一、关于团林镇境内野九路,早在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之前即划为乡村等级道路。作为实施主体,原则上应由所在镇政府负责组织村级公路建设管养;县交通公路部门可以提供技术指导,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目前,野九路工程项目已经设计完成,待条件成熟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鉴于县财政紧张的实情,将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尽快落实解决广大群众出行不便的问题。
由衷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继续从各方面给予我们工作上的支持和关注,再次表示感谢!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交通运输局731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