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高慧代表:
您好,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为工业项目减免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莒南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划部门应将已规划立项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及时抄送财政、住建、房产和住房保障、城管部门,并负责开具《莒南县建设项目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手续通知单》,及时通知财政部门根据规划许可面积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规定,我局只负责计算拟建建筑面积并开具《莒南县建设项目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手续通知单》,配套费的征收标准及减免政策由县财政局负责。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及电话: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0539-722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