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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委员提案156件,审查立案151件,截止2018年底已全部办复。经调查了解,委员对提案办理满意率为98%。总体来看,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征集的提案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许多意见和建议贯彻了县委的决策部署,聚焦了全县工作重心,体现了新发展理念,促进了县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前,各类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提案的办理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经济建设方面提案28件,占立案总数的18.5%。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工作战略,提出了一些有聚焦度、含金量、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如《加快我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提案,提出了制定区域产业规划、淘汰落后产能、打造经济转型新引擎等建议,县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认真研究采纳,并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了工作有力开展;关于《以全域旅游的理念推进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的建议》等重点提案,县政协专门组织了县农业、旅游等部门及部分政协委员进行专题调研,所形成的《关于进一步加快田园综合体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等建议案,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转发落实,为加快“茶溪川”、“道口香”等田园综合体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等提案,县农业、商务等部门认真办理落实,推进了我县电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还有一些关于加快经济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提案,县政协及时转办、加强督办,确保了提案办理落地见效。
政治建设方面提案5件,占立案总数的3.3%。重点在法治莒南建设、政府职能转变、发展环境优化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等提案,县法制局等部门认真办理,全面梳理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关于《加强我县农村法律服务建设》、《推进村(社区)“法治长廊”建设》等提案,县司法局等部门充分采纳提案建议,强化法治建设理念,创新法律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法律服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提案,县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认真办理,进一步强化了党务政务巡察,加大了专项治理力度,有力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
文化建设方面提案23件,占立案总数的15.2%。围绕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弘扬红色文化等提案。其中,关于《设立文化产业扶持基金,深入推动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等提案,通过深入分析我县文化产业现状,提出的设立专项扶持基金、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等建议,得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采纳。关于《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等提案,县宣传、文化等部门认真办理,先后在县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通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数字平台,投资3600万元改造提升了村级文化大院32个、新建农家书屋42家、乡村大舞台16个,群众享受文化生活的条件更好、渠道更宽、内容更丰富。
社会建设方面提案75件,占立案总数的49.7%。针对《关于着力解决“大班额”问题》、《关于留住乡村年轻教师》等提案,县财政、教体等部门积极落实,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制定政策,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针对《关于组建县城医联体,推行分级诊疗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室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等提案,县卫计局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以点带面、梯次推进,使医疗资源配置更合理,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针对《关于开展技能培训助力精准脱贫》等提案,县人社、扶贫等部门开展了技能培训行动,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围绕“撤县设区”,委员们提出了《抓住撤县设区新机遇,促进县城综合功能提升》等提案,为探索我县城市治理新模式、积极融入全市中心城区提供了重要参考;委员们还围绕安全生产、城市交通、食品监管、养老爱老等问题,提出了20余件提案,县安监等相关部门认真办理、积极落实,为促进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20件,占立案总数的13.2%。着力围绕加强污染防治、推动绿色发展等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针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垃圾分类处理管理》等提案,县环保、城管等部门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出重拳、用实招,强管理、提水平,群众生活环境有了较大改善;针对《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工作》等提案,县水利、住建等部门认真办理,积极探索水污染治理模式,助力“清河”行动取得明显成效;针对建设美丽乡村方面的提案,相关部门、镇街村居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在全市2018年美丽乡村重点片区现场交流评比中取得了第3名的好成绩。
二
一年来,县政协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探索工作规律,创新履职思路,拓展方法途径,推动提案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凝聚工作合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主要领导就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安排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积极参与政协提案的审查、交办、督办、考核工作,形成了联合交办、联合督办的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县政协把提案作为委员履职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席会议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班子成员积极参加重点提案督办、提案办理协商等活动,推动提案工作落地见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活动组主动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对接协调,给予提案工作大力支持。各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健全承办机制,规范办理程序,有效解决了提案办理“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提案工作的着力点,多措并举,多点发力,不断夯实提案工作基础。一是加强培训学习。针对工作实际,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履职能力培训,就政协提案理论、业务知识进行重点辅导、专题培训,提高理论水平。二是抓好提案征集。及早下发提案征集通知,列出征集提纲,明确撰写要求,规范上报流程;深入调查研究,聚焦中心大局,引导组织委员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及时了解发展动态,为撰写高质量提案打牢基础。三是做好提案审查。进一步严格提案审查原则,规范审查程序,细化立案标准,确保提案质量。四是创新办理平台。依托委员履职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实行提案网上提报、办理、监督、评议一体化,进一步提高了提案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三)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增强办理实效。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以提案办理质量彰显工作推进成效。加大重点提案办理力度。坚持把事关全局性、战略性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提案列为重点提案,进行重点督办,并将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紧密结合,通过视察调研、座谈讨论、督办考核等多种形式,联合督办、督促落实。强化重点单位办理协商。经常深入提案承办重点单位,听取提案办理情况介绍,了解办理中的困难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加快了提案办理进程。抓好提案跟踪落实。针对单位承诺限时办结的提案,我们通过实地调研、查阅卷宗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使提案办理件件落实、事事见效。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优化履职服务。始终把优化服务保障作为提案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与时俱进,提升质量水平。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委员履职考核办法,细化了提案考核标准,增加了提案量化权重。完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络沟通,以沟通促协商,以协商促办理;积极搭建网上协商平台,引导承办单位通过电话、信函、走访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委员进行协商,不断拓宽提案办理协商渠道。健全提案办理评价机制。通过意见征集、办理“回头看”等形式,评选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加强示范引领,树立鲜明导向。建立提案办理公开机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信息平台,加强对提案协商、办理情况的宣传和跟踪报道,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不断彰显政协影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政协提案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提案协商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提案撰写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提案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
2019年是新中国和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政协提案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切实发挥提案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聚焦中心环节,突出履职重点,提高工作质效,努力开创我县政协提案工作的新局面。
(一)突出政治引领,着力提高提案工作站位。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提案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要求,把牢提案工作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树新发展理念,紧扣全县中心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提案在政协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积极探索提案工作的规律和方法,立足新时代,顺应新形势,展现新作为,积极发挥提案作用,促进政协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二)强化精品意识,着力提高提案工作质量。进一步强化精品意识、质量意识,把握大局,突出重点,引导委员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领域改革、精准脱贫攻坚等全县大事要事,以及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实事,充分发挥政协提案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引导委员提案由数量向质量转变,充分利用管理平台,全力征集提案线索并及时推荐给委员参考,撰写好平时提案,实现平时征集提案和随时交办提案常态化。
(三)深化协商民主,着力提高提案办理实效。不断完善提案征集、审查立案、交办督办、座谈交流的协商机制,加强提案人、承办单位、政协提案委员会三方的沟通协商;建立重点提案重点协商、同类提案集中协商、热点提案公开协商、难点提案反复协商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加强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之间的协商互动。
(四)健全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提案工作水平。加强制度保障,形成常态长效。建立健全县政协班子成员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制度,以及考核评价、提案办理反馈机制,以健全制度规范办理流程;坚持以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委员履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为委员履职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