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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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运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县财政局 打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根据《中共莒南县委办公室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岚济路、莒阿路、陡大路、陡十路及其两侧村居实施环卫保洁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2〕34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延伸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3〕85号)和《中共莒南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4〕41号)文件规定。

莒南县以建设“洁净乡村、美丽莒南”为目标,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经费统筹、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着重发挥和重点突出镇村环卫工作的主体作用,构建县级统管、镇级组织、村居实施的环卫工作新格局,不断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19年度县级预算共安排资金2867万元用于莒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运行经费,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详见表1:

表1:莒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运行项目县级财政资金经费预算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办公费

12

2

租赁费

15

3

专用材料费

40

4

劳务费

1920

5

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

500

6

专用设备购置

380

合计

286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286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785.5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917.42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根据《中共莒南县委办公室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岚济路、莒阿路、陡大路、陡十路及其两侧村居实施环卫保洁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2〕34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延伸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3〕85号)和《中共莒南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4〕41号)文件规定。对“全托管”的16条道路、241个村居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费用;非托管的387个村居和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理、考核奖补资金、13座垃圾转运站、保洁人员工资等进行奖补。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改善农村环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实现城乡垃圾日产日清的目标,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缩短城乡环境卫生差距,全面改善环境面貌。实现环保清洁全覆盖,提高保洁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打造宜居环境。

(二)2019年度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城乡保洁范围覆盖全县14个乡镇628个村居,日清垃圾450吨。

2.质量指标:保洁完成率≥99%。

3.时效指标:垃圾处理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及时率≥99%。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益性、效率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绩效评价目的是使决策层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而且通过以项目为对象的绩效评价,达到对项目实施单位、主管单位的绩效考评,以促进各相关单位选择好项目、管理好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评价的对象为2019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运营项目经费2867万元的使用绩效,评价的范围包括“全托管”的16条道路、241个村居及387个非托管村居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处理费用;13座垃圾转运站运行及垃圾转运费用。

(二)绩效评价原则

评价原则主要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等原则。

(三)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文献研究法、德尔菲法、现场勘查法、公众满意度测评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方法。

(四)评价标准

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

(五)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20〕10号)、《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部门绩效目标和自评表等实际情况进行指标的细化量化和分值设定。评价指标一级指标4项,具体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下设二、三、四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是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的,评价工作坚持结果导向,通过核查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对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等手段,对项目实施单位预算编制、财务管理、项目的组织开展情况及后续效果等主要环节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2019年度莒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运行项目的绩效综合得分为92.44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得分情况详见表2。

表2:2019年度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项目的绩效评价综合得分表

指标

决策

过程

产出

效益

合计

分值

18

22

36

24

100

得分

17

22

34

19.44

92.44

得分率

94.44%

100%

94.44%

81%

92.44%

(二)绩效分析

1.决策:决策指标总分18分,得分17分,得分率为94.44%。根据《中共莒南县委办公室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岚济路、莒阿路、陡大路、陡十路及其两侧村居实施环卫保洁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2〕34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延伸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3〕85号)和《中共莒南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全面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14〕41号)文件规定确定。立项依据充分,但立项程序不完善。绩效目标与项目目标相符,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细化、量化。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2.过程:过程指标总分22分,得分22分,得分率为100%。财政资金到位,预算按计划执行,资金使用、拨付合规,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用途。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

3.产出:产出指标总分36分,得分34分,得分率为94.44%。城乡保洁范围覆盖全县14个乡镇628个村居,日清垃圾450吨,保洁完成率≥99%,垃圾处理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及时率≥99%;保洁、垃圾清运、中转站建设质量达标。保洁、垃圾清运、中转站建设质量达标。本项目的实际成本与工作内容相匹配,符合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采取招标的方式采购垃圾桶和果皮箱,在成本控制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但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存在时间跨度,对项目实施进度有一定的影响。

4、效益:效益指标总分24分,得分19.44分,得分率为81%。增加岗位,为村民增加了就业机会,带动了居民收入提高。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效果显著,但部分村庄仍出现垃圾桶周围出现垃圾堆放、设备损坏、丢失以及地面脏乱等情况。降低了地下水源污染的几率,大气环境显著改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监管机制健全,但部分村庄仍然存在在岗率低、工作质量不达标的情况。村民们对该项目的满意度较高,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人们的环保意识,提高了居民的身体素质。

(三)取得的成效

在莒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处理运行项目中,城乡保洁范围覆盖全县14个乡镇628个村居,日清垃圾450吨,保洁完成率≥99%,垃圾处理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及时率≥99%;保洁、垃圾清运、中转站建设质量达标。保洁、垃圾清运、中转站建设质量达标。同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宣传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意义,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度,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立项有待进一步规范

莒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运行项目是常态化项目,即每年都需要财政投入,严格执行,确保常态长效,但仅依据往年文件执行,项目立项文件不规范,忽视了项目立项在整个项目的重要地位。

(二)资金管理执行不严谨

专项资金的审批及拨付流程符合政府的规定,但拨付到具体项目上的资金管理不严谨,工资、维修费等费用拨付不及时,有时间跨度。

(三)个别地区卫生状况存在问题

项目评价小组通过问卷调查和现场评价,发现个别区域存在垃圾堆积桶周围存在垃圾堆积的现象,村民反映多为生活垃圾,部分垃圾桶等设备损坏以及地面脏乱等现象,还有部分村民反映村里养殖污水影响村内的卫生状况。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项目立项

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立项文件的规范性,重视项目立项在整个项目的重要地位。

(二)加强资金监管

项目单位应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及时拨付资金,对资金进度安排进行后续跟踪。对下放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加强监管,要求各项目及时反馈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对应的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出现资金浪费、用途改变等不合规现象。

(三)规范村内卫生状况

一方面相关管理部门强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考核任务,要求各乡镇村居上报考核具体情况,并不定时进行抽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作出应对措施。另一方面要采取实际行动,及时清理垃圾堆积区域,更换损坏设备,改善村内卫生状况,提高村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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