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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2016]26号)和《山东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导则(试行)》(鲁建[2014]19号)有关部署要求,山东省委、省政府在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要求全省实现数字化城管于2020年前与省建设厅联网,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
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模式,运用多项最前沿的数字化城管技术,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与省厅联网,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运行。实现全城区覆盖、全过程监控、全方位服务,通过建立高空瞭望可视化平台项目,提高城市管理的科技化手段,能够及时发现游商、违法建设、车辆乱停乱放等城市管理问题,提高发现、处置、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公共管理效能,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市容管理、公共设施、园林绿化、交通秩序等工作协同展开,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更好的管理好城市,使城市居民生活的更安全、更舒适、更放心。
2019年预算指标金额共293万元,项目预算指标明细详见表1:
表1:2019年度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项目县级财政资金经费预算表
序号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办公费 |
80 |
办公耗材、水电暖等费用 |
2 |
劳务费 |
120 |
专职采集员工资,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交通补贴),33人 |
3 |
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 |
13 |
车辆租赁费及燃油维修费 |
4 |
专用设备购置 |
50 |
视频监控设备及专线租用费 |
5 |
信息网络购建 |
30 |
数字化平台维护及地理普查数据维护支出 |
合计 |
293 |
2019年度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项目根据山政东省委、省府在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要求全省数字化城管于2020年前与省建设厅联网,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
按照省、市要求,建立以专职采集队伍为主、视频监控为辅的问题发现机制,利用数字化手段,及时发现城市管理问题,通过数字化城管平台及时受理和派遣案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率和结案率。做好系统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实现莒南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连续稳定高效运行。
建立以专职采集员队伍为主、视频监控为辅的问题发现机制,利用数字化手段,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城市管理问题,降低执法成本,降低城市管理成本,通过数字化平台及时受理和派遣案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率和结案率。做好系统平台日常运行维护,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连续稳定高效运行。通过建立可视化(高空瞭望)平台系统,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使城市居民生活的更安全、更舒适、更放心,实现全城区覆盖、全过程监控、全方位服务的城市管理目标。
1.数量指标:数字化城管运行经费293万元。
2.质量指标:数字化城管运行良好,实现正常运行。
3.时效指标: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处置,建立问题发现机制。
4.成本指标:降低运行成本,利用科技手段,降低执法成本。
1.绩效评价目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益性、效率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绩效评价目的是使决策层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而且通过以项目为对象的绩效评价,达到对项目实施单位、主管单位的绩效考评,以促进各相关单位选择好项目、管理好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评价的对象为莒南县2019年度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项目经费293万元的使用绩效;评价的范围为莒南县县城城区的城市可视化(高空瞭望)平台系统。
评价原则主要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等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初步采用文献研究法、德尔菲法、现场勘查法、公众满意度测评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
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
评价指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20〕10号)、《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部门绩效目标和自评表等实际情况进行指标的细化量化和分值设定。评价指标一级指标4项,具体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下设二、三、四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
本次绩效评价是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的,评价工作坚持结果导向,通过核查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对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等手段,对项目实施单位预算编制、财务管理、数字化城管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后续效果等主要环节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经综合评价,2019年度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项目的绩效综合得分为92.5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得分情况详见表2。
表2:2019年度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项目的绩效评价综合
得分表
指标 |
决策 |
过程 |
产出 |
效益 |
合计 |
分值 |
20 |
20 |
36 |
24 |
100 |
得分 |
18.30 |
19.28 |
33 |
22 |
92.58 |
得分率 |
91.50% |
96.40% |
91.67% |
91.67% |
92.58% |
1.决策:决策指标总分20分,得分18.30分,得分率为91.50%。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2016]26号)和《山东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导则(试行)》(鲁建[2014]19号)等有关部署要求。但是项目立项形式不规范,无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等,在程序上不完善。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方面设置了量化绩效目标,但评价组认为在数量、效益方面设置的指标较难量化对评价产生影响。
2.过程:过程指标总分20分,得分19.28分,得分率为96.40%。
本项目资金到位率为64.64%,预算执行率为99.27%。在执行过程中,项目单位制定了一系列的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完整,未发现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产出:产出指标总分36分,得分33分,得分率为91.67%。本项目的实际成本与工作内容相匹配,符合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项目单位制定并执行财务制度,通过招标渠道获取服务单位,有效的控制了成本。整体成本不超过计划成本,成本控制良好。现场考核时遇暴雨天气,多次尝试切换页面未成功,信号不稳定。
4.效益:效益指标总分24分,得分22分,得分率91.67%。2019年共办理12345督办件2990起,数字城管系统受理案件51945个,结案数50013个,结案率达96%。综合利用地理信息、卫星定位、遥感等新技术,覆盖城区面积26.8平方公里,实现了对城区范围内的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准确传输以及核查、核实,保障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实时监控和网格化管理、“天网、雪亮工程”的有机融合,大量城市管理问题被及时发现,保障了城市事件的及时处置和城市部件的完好,增强了城市管理形象、显著改善了城市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管理效能。提高管理效能和水平,完善问题发现机制。67%的市民认为数字化管理是今后发展的趋势,对政府推动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满意度100%,对城市管理信息化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满意度99%。
莒南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不断夯实运行基础,完善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
一是健全运行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加大部事件问题采集力度,紧盯城市管理中突出问题,加快受理、派遣、交办和督促整改效率,确保突出问题快办快结、取得实效。强化整改落实,确保部事件问题整改到位,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办理承担的部事件问题,全面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交办问题办结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二是精进工作方法。按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派遣问题、及时处置问题”的工作要求,分解落实责任,切实强化考核,不断完善机制。同时按照“部件属主,事件属地”原则,分派任务给相应职能部门,对安全隐患、紧急案件现场督办、现场结案;对权属不清、疑难案件现场查看、现场确权;对无主案件、超时案件跟踪督办;对处置率、结案率低的单位上门指导,查找根源,督促整改,实现案件精准监管、精准办理的目标。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将城市精细化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率和结案率纳入各成员单位绩效考核范围,数字化城管绩效考核数据由系统运行软件自动生成,屏蔽了人为因素,使考核工作更科学、更客观。对责任部门和单位工作绩效进行数据分析,排列名次,及时掌握部事件高发问题,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决策依据。
1.仅依据相关文件执行,无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相关程序,在程序上不完善。
2.项目绩效目标在质量、成本、时效方面设置了量化绩效目标,但在数量、效益方面设置的指标较难量化。
项目已完工,现场考核遭遇暴雨天气,多次尝试切换页面未成功,信号不稳定。
1.建议项目单位进一步做好项目的前期规划。项目的前期规划方案主要履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对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因此在今后的项目过程中,应该做好必要的前期设计规划和可行性分析以及对项目的立项,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及时保存。
2.建议项目单位绩效目标量化。绩效目标量化有很多优点,一方面数字化信息很容易植入意识中,更方便找出完成任务的最佳策略。另一方面,可在完成任务过程中用视觉化表述进度,有利于自我管理与自我激励。
在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行为,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项目实施计划书,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加大技术和设备投入,老旧损坏设备及时更新换代升级,确保数字化城管系统稳定有效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