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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35号)、《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和《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8﹞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莒南县公共交通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城市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更好地推进绿色公交系统的建设,为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有力交通保障,莒南县人民政府下发了《莒南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莒南交政字〔2019〕23号),切实巩固提升莒南县的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莒南政办字〔2018〕57号)提出自2018年至2020年,集中利用三年的时间,实施公路网提档升级工程587.2公里、农村公路彩化工程320公里、自然村通达工程81公里、县乡路大中修工程139.75公里,改造危桥14座11000平方米,建设农村客运站点340个。2018年,至少完成工程量的50%;2019年,全面完工;2020年,进入收尾验收阶段。完成全县340个客运站点的建设任务,在已完成的全县贫困村客运站点建设的基础上,确保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并设有1个候车站点,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75%以上。
2019年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工程,规划建设城乡客运站点340处;加快推进公车公营,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整合改制莒南至临沂客运线路,新增新能源城际公交车辆25辆。本项目县级财政资金总预算78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拨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452.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7.61%。
1.客运站点项目建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提供交通保障,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13号),确定到2020年,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75%以上,到2022年,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90%以上。2018年9月26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莒南县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自2018年至2020年,建设农村客运站点340个。项目于2019年3月1日开工,2019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工。
2.购置新能源公交车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在集团公司会议室就莒南临沂购置25辆公交车事宜召开会议决定,确定购车公司并在4月1日之前签订购车合同,于2019年4月16日完成25辆新能源公交车交付。
根据省市县下达的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相关规定,实现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工程。
一是贯彻落实莒南县新能源公交车产业政策,在公共交通领域开展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示范推广项目;二是优化县公交车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践行低碳出行理念,逐步替代燃油;三是以财政专项资金为引导手段,优先发展纯电动、混合动力汽车,力争突破“三电”(电池、电机、电控)核心技术,强化新能源汽车竞争力;四是建设农村客运站点棚,以城市绿色低炭发展为目标,更好推进绿色公交系统的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提供参考和依据。
1.数量指标:新建客运站点340个;购置新能源公交车25辆。
2.质量指标:客运站点达到使用标准;新购新能源公交车质量达标。
3.时效指标:项目实施完成及时率达到100%;拨付时间期限为2019年。
1.绩效评价目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益性、效率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绩效评价目的是使决策层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而且通过以项目为对象的绩效评价,达到对项目实施单位、主管单位的绩效考评,以促进各相关单位选择好项目、管理好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评价对象是新增公交车及客运站点项目的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评价范围包括340个客运站点及25辆新能源公交车专项资金共计785万元。
评价原则主要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等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文献研究法、德尔菲法、现场勘查法、公众满意度测评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方法。
评价指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20〕10号)、《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部门绩效目标和自评表等实际情况进行指标的细化量化和分值设定。评价指标一级指标4项,具体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下设二、三、四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
本次绩效评价是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的,评价工作坚持结果导向,通过核查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对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等手段,对项目实施单位预算编制、财务管理、项目的组织开展情况及后续效果等主要环节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经综合评价,2019年度新增公交车及客运站点项目的绩效综合评分为85.1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得分情况详见表2。
表2:2019年度养殖环节无害化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表
指标 |
决策 |
过程 |
产出 |
效益 |
合计 |
分值 |
20 |
20 |
36 |
24 |
100 |
得分 |
10.30 |
18.40 |
33 |
23.40 |
85.10 |
得分率 |
51.50% |
92% |
91.67% |
97.50% |
85.10% |
1.决策:决策指标总分20分,得分10.30分,得分率为51.50%。项目立项文件形式依据相关文件执行,立项依据充分,程序欠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设置了绩效目标,但绩效目标不够细化,与项目预算投资额不匹配;预算编制没有经过科学论证、资金分配不合理。
2.过程:过程指标总分20分,得分18.40分,得分率为92%。本项目预算执行率为57.61%。在执行过程中,项目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项目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执行,保障了项目的正常开展。但缺少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资料不完善。
3.产出:产出指标总分36分,得分33分,得分率为91.67%。截止2019年12月31日,新增公交车25辆已到位,340个客运站点建设完毕,质量均达标。新增公交车购置补助尚未发放,新建客运站款项拨付57.61%,项目资金拨付跨度时间长,影响了项目的整体进度。
4.效益:效益指标总分24分,得分22.96分,得分率为95.67%。综合评价分析,新能源公交车具有能耗低,成本低的优点,客运站点的建设有利于群众出行,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建立绿色公交系统运行监管机制;节约能源资源,改善能源结构。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81%的群众认为客运站点维护较好,99%的群众认为有必要使用新能源公交车。
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工程,规划建设城乡客运站点340处,完成省、市规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公车公营,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整合改制莒南至临沂客运线路,新增新能源城际电动公交车辆25辆,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出行服务。
本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不相匹配,绩效目标不够细化与具体。
提供预算编制依据相关材料不健全,且预算编制与实际项目内容存在偏差,预算资金分配不够合理。
本项目预算执行率不够高,当年预算执行率为57.61%。
一是规范项目立项流程,做好项目的前期规划。项目的前期规划方案要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科学论证。在今后的项目过程中,应该做好必要的前期设计规划和可行性分析以及对项目的立项,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及时保存;二是强化绩效管理明确绩效目标,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长期绩效目标相结合,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相匹配。设置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
预算编制应有据可依,应根据行业标准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资金分配应与工作任务及项目单位相适应。
加强项目预算管理监督。进一步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做到预算内容规范。按项目指标明确预算内容,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预算执行出现较大偏差时,应履行相关的预算调整审批手续,预算资金进行相应调整预算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