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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提高防洪减灾能力,2016年12月国务院决策实施防洪减灾薄弱环节建设。2017年5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水规计〔2017〕182号)。根据国家部署,结合山东省实际,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流域和区域防洪排涝减灾能力,解决水库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水库安全,2019年莒南县将35座病险水库作为县级重点整治项目,以专项形式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莒南县2019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配套资金每座104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20万元/座。本工程35座水库县级批复预算资金7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通过绩效评价组现场查阅莒南县水利局的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莒南县2019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共计支付资金532.65万元,其中包含支付莒南县兴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预付款475.14万元,支付临沂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代建费28.44万元和监理费29.0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6.09%。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莒南县2019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包括2019、2020两个年度计划的除险加固水库共计35座。根据临水许〔2018〕54号、莒南水字〔2018〕140号批复文件,该项目涉及莒南县山前水库等3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大坝心墙加高,新建溢洪道导流墙,放水洞闸门更换,新建管理房,新建交通桥防汛路等。
通过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提高防洪标准,增强灌溉能力,促进农田保护和农村水资源保护,改善民生,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保质保量完成莒南县3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包括大坝主体、溢洪道、放水洞等部位的除险加固。
经评价组对单位绩效目标重新梳理后为: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除险加固小型数量 |
35座 |
质量指标 |
质量达标率 |
≥98% |
|
验收通过率 |
≥98% |
||
时效指标 |
开工及时性 |
≥95% |
|
竣工及时性 |
≥9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恢复灌溉面积 |
≥1万亩 |
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
改善 |
||
抗旱增收 |
明显 |
||
病险水库的安全隐患 |
消除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为加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客观公正地核查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察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益,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2、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价对象是莒南县水利局2019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700万元资金的使用绩效。
评价范围涉及莒南县水利局一个主管单位以及山前水库等3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情况。
评价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主要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
(三)评价方法
本着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专家)评判法,通过对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的比较和分析,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根据莒南县财政局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评价。现场评价满足现场数量占项目数量的30%,现场评价金额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60%的原则。
2、非现场评价。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数据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确认。
(四)评价标准
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等。
(五)评价指标体系
莒南县水利局2019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为专项资金类项目,所以本次指标设计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进行设计,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对绩效评价个性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决策和过程指标各占20分,产出和效益指标各占30分。
2、综合绩效评价级次评定标准
根据《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20〕4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是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的,评价工作坚持结果导向,通过核查相关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对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和电话调查等手段,对莒南县科技局2019年度科学技术发展专项及产学研组织项目的开展情况及后续效果等主要环节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组通过对莒南县水利局2019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进行评价,认为资金使用达到既定目标,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巩固和完善了莒南县防洪保障体系,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也为保障民生做出了巨大贡献。但项目在绩效目标申报、资金使用过程、项目效益等方面还存在部分问题,按照权重指标体系综合评分,本项目最终得分92.44分,评价结果为“优”。
—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指标 |
20 |
16 |
80.00% |
过程指标 |
20 |
18.04 |
90.20% |
产出指标 |
30 |
30 |
100.00% |
效益指标 |
30 |
28.4 |
94.67% |
合计 |
100 |
92.44 |
92.44% |
(二)绩效分析
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
1、项目决策情况
决策指标满分20分,实际得分16分,得分率80%。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实施单位针对项目已制定预算绩效目标,但项目单位未提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仅依据《项目申报书》作为年度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过于简单,项目绩效完整性欠缺,指标设置过于笼统,产出指标不够清晰明确;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内容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内容相匹配,资金分配依照中标价及施工合同协定的条款分配,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
过程指标满分20分,实际得分18.04分,得分率为90.2%。该县级配套预算资金7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为7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实际投入到项目的资金为532.65万元,县级预算执行率为76.09%;资金使用按确定的程序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符合预算批复的内容,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但其资金使用合规性欠规范,未对资金使用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仅依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使用资金,不能规范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产出指标满分30分,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为100%。2019年度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对大坝、溢洪道、放水洞等工程内容,工程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且经莒南县水利局、莒南县财政局、莒南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站、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和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全部合格,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工程时效、成本等指标也执行较好。
效益指标满分30分,实际得分28.4分,得分率94.67%。通过对35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原有的重大险情得到了治理,消除了安全隐患的存在,提高了水库防洪抗灾能力,有效防止垮坝事件的发生;水库库容有效提高,蓄水保水能力增强,增加了农业灌溉面积;优质的水源能够为当地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提供安全保障,能够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饮用清洁卫生的水源,有效地减少了疾病的发生,保障了饮水安全;不仅带动了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也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社会公众对除险加固项目综合满意度较高。
1、消除了病险水库安全隐患,提高了防洪抗灾能力,防洪减灾效益明显。通过本项目实施,消除了坝体、溢洪道、输水涵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于保障农村的生态安全、供水安全、经济安全、耕地安全乃至农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2、增强了农业灌溉和农村供水能力,促进了粮食安全、饮水安全和农民生活的改善,社会效益明显。在除险加固项目后,水库灌溉能力显著增强,新增或恢复灌溉面积增加。同时,水库的蓄水量增加,供水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和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安全问题得到明显改观,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3、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保障,经济效益明显。在水库除险加固后,水库的灌溉能力显著提高,灌溉面积增加,灌溉收入增加,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同时,水库供水能力的增强,也为当地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对振兴当地经济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4、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美化了库区的库容库貌,提高了农村水资源利用效率,生态效益显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后,水库面貌焕然一新,管养房整洁、美观,道路顺直、平整;坝区得到绿化、美化;改变了职工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活条件,有利于水库的良性运行,为可持续性发展夯实了基础。同时,水资源得到了科学合理利用,水库及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明确,细化、量化程度不足
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表》(2019年),其对2019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绩效指标只设置了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绩效目标设置过于宏观,不够明确,没有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不能充分体现预期产出和效果,预期效益实现情况难以衡量,且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带来不便。
评价组现场核查发现,存在资金支付不及时的现象,原因主要是资金支付审核环节较多,涉及监理、项目法人、水利等多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影响了专项资金效益的充分发挥。
(一)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首要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的有效手段。项目单位应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理念,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做中需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事前预算管理,提高绩效申报认识,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积极申报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确保针对项目特点,进行细化量化,保证绩效目标的必须性。
(二)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监理、项目法人、水利、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的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专项资金分配环节,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作为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及时跟踪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开展支出项目现场绩效督查,促进专项资金支付率和使用效益的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