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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年9月19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莒南县审计局 黄团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七届常委会作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县审计局对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我县的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主要对县财政局、县档案局、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和县信访局等6个部门单位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部分二、三级预算单位;对县地税局2016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财政部门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
2016年全县完成中央、地方财政收入194422万元,占预算的76.6%,同比降低6.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7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4%,同口径增长6.4 %。镇街级收入92198万元,同比降低4.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5700万元,同比增收8190万元,增长6.4%。其中:镇街级完成62793万元,县本级完成72907万元。
2、财政支出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1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3%,增长1.5%。
3、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700万元,加上上级税收返还16767万元、转移支付补助210208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1704万元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81万元,收入共计405060万元。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12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096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704万元及结转下年支出1272万元,支出共计40506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4、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907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增值税14769万元,营业税9007万元,企业所得税6006万元,个人所得税113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716万元,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专项收入20341万元,印花税、契税、资源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17932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87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9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43064万元,教育支出8903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4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63万元,文化体育与科学技术等支出9299万元,节能环保与交通运输支出1596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7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636万元,其他16781万元。
5、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47815万元,其中:基金收入1340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795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46947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支出14684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4万元。
结转下年支出868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全县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大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切实改善民生,强化改革管理,各项财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总体上看,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是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宏观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支撑财政收入增长的财源基础尚不稳固;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财政保障任务十分繁重;财政管理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超支挂账104000000元。
2、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不够均衡,年底支出较为集中。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1220000.00元,其中12月份支出1205330395.31元,占全年的35.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74040000.00元,其中12月份支出433294354.91元,占全年支出的29%。
3、公务卡结算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2016年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县级预算单位131个,实行公务卡结算的110个,镇街仍未实行公务卡结算。
4、2016年初对个别项目预算支出编制不够细化。项目支出644870800.00元,占年初部门预算总额的26.11%,未对应到具体用款单位。
5、2016年度追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647245.00元,占年初部门预算总额的3.46%。
6、截至2016年末镇街占用县级调度款44380万元(预拨经费科目余额),2016年初38723万元。
二、地税部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政策执行方面。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2016年,莒南县已经减免326户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105.36万元。通过延伸调查,仍有3户纳税人未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涉及税款24872.66元。
(二)税收征收质效情况。
1.纳税单位未申报,税务机关少征收税款611924.41元。主要是:(1)板泉、文疃中心税务所负责征管的山东同兴金属板材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欠缴城建税等289072.14元。(2)大店、岭泉中心税务所负责征管的良鑫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欠缴房产税等128821.80元。(3)十字路中心税务负责征管的莒南莒兴热源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欠缴耕地占用税等194030.47元。
2.产权转移契税缴纳期限不明确。审计抽查了2016年8宗土地出让,涉及企业6户,截至2016年末,还有51600元契税未征收入库。
(三)税收管理方面。
历史陈欠清理力度有待加强。经查询县地税税收征管系统数据,至2016年12月末共有以前年度税款2479982.06元,虽已采取相关征管措施,但仍未入库。
(四)延伸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问题。
本次审计,按照省市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延伸了临沂华恒置业有限公司等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存在少缴税款的问题。
莒南县同鉴房地产开发公司少缴城建税等3823.91元,临沂华恒置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预缴时少缴土地增值税820698.85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了县档案局、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和县信访局等5个部门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资金总额95014398.50元,查出问题金额5734812.85元。通过审计发现,我县部门、单位在遵守财经纪律方面,比以前年度有了较大的好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财经纪律观念有了明显的提高,各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并且大部分单位执行的比较好。但审计结果也表明,不少部门、单位在财务管理和遵守财经纪律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县档案局:存在超限额支付现金28202.00元等问题;二是县安监局:存在未经政府集中采购而自行采购736544.41元、原始凭证不齐全27600.00元问题;三是县国土局:存在取得原始发票不符合规定27276.50元、经费支出列其他应付款126319.15元、往来款长期挂账2987913.18元和应拨付未拨付专项资金1723841.11元等问题;四是县环保局:存在未经政府集中采购而自行采购720000.00元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8612.70元等问题;五是县信访局:存在超限额支付现金19070.00元和原始凭证不齐全40591.50元等问题。
针对以上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二)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务卡改革,加大公务卡推广应用力度。减少预算单位现金使用,规范财务支出。大力推进公务卡改革,增加公务卡使用量,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
(三)建立有效的制度监督和约束,加强往来账款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及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造成单位资产流失。
(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保障及时足额入库。强化非税收入监管力度,保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杜绝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现象发生。
(五)加强对原始单据报销的审查和管理,尽量避免各种不符合规定票据列支现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加强对原始单据报销的审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