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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县审计局对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我县的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主要对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商务局、县中小企业局、县扶贫办和县交通局等6个部门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部分二、三级预算单位;对全县地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同时按照《2016年度市县联动财政数字化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加强就业培训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等3个方面事项进行了专题审计。
一、财政部门
(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
2015年全县完成中央、地方财政收入207054万元,占预算的97.6%,同比增长8.0%。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比去年增收15931万元,同比增长12.1%。镇街级收入110858万元,增长23.0%。其中税收完成136072万元,同比增长15.1%;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92.1%。
2.财政支出情况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9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4.4%,增长13.7%。其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26万元,占预算的101.3%,增长8.5%;国防、公共安全支出13379万元,占预算的96.8%,增长3.5%;教育87180万元,占预算的103.5%,增长14.5%;科学技术支出5106万元,占预算的97.3%,增长4.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40万元,占预算的116.9%,增长3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14万元,占预算的99.4%,增长10.5%;医疗卫生支出43216万元,占预算的91.6%,增长4.1%;节能环保支出5061万元,占预算的105.9%,增长10.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418万元,占预算的154.2%,增长47.0%;农林水事务支出46551万元,占预算的98.0%,增长7.4%。
3.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800万元,加上上级税收返还9821万元、转移支付补助213714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9210万元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037万元,收入共计411582万元。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907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378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210万元及结转下年支出681万元,支出共计411582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4.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942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25%部分)6556万元,营业税 8168万元,企业所得税2505万元,个人所得税53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904万元,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专项收入10874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545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事务40243万元,教育846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745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10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4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1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788万元,其他11625万元。
5.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36035万元,其中:基金收入1221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850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36035万元,其中:政府住房基金相关支出77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94922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相关支出168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相关支出763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相关支出36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相关支出175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支出11843万元,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2498万元,水库移民后期相关支出9247万元,新型墙体材料支出2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全县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大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切实改善民生,强化改革管理,各项财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总体上看,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是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宏观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支撑财政收入增长的财源基础尚不稳固;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财政保障任务十分繁重;财政管理有待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超支挂账280520000元。其中增资212640000元,政策性追加67880000元。
2.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不够均衡,年底支出较为集中。
2015年,一般预算支出3379070000元,其中12月份支出1153140964.99元,占全年的34.12%。基金预算支出1359900000元,其中12月份支出772464094.66元,占全年支出的56.80%。
3.2015年度应设置未设置预算周转金72612481.60元。应按2015年初安排“一般预算支出”的4%设置。
4.往来款项清理不够及时。2015年末年度暂付款余额116100000元。
5.落实公务卡制度不到位。2015年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均未实行公务卡结算。
6.2015年度追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878200元。占年初部门预算总额的3.74%。
7.2015年初对个别项目预算支出编制不够细化。年初预算中项目支出148334400元,占年初部门预算总额的8%,未对应到具体用款单位。
二、地税部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政策执行方面。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2015年,莒南县已经减免262户次小微企业营业税19.21万元、减免141户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77.2万元。但仍有127户次月累计营业额不达3万元的临时户纳税人未享受减免优惠政策,涉及税款16882.52元。
(二)税收征收质效情况。
1.少征税款788292.03元。纳税单位未申报,税务机关少征收税款788292.03元。
2.纳税单位已申报未缴纳税款836828.62元。主要是:(1)十字路中心税务所开发区征收处负责征管的山东鸿润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绿润食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各项税款638222.62元。(2)文疃中心所负责征管的莒南县金海岸海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万澳汽车附件科技有限公司二家企业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各项税款75698.99元。(3)岭泉中心所负责征管的莒南天盛工艺品有限公司城建教育附加等税费10212.62元。(4)板泉中心所负责征管的莒南县启鑫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城建税、教育附加等112694.39元。
3.延缓征收税款619240.48元。主要为临沂阜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季度营业税及附加未及时征收入库。
(三)税收管理方面。
1.企业未办理税务登记。经落实审计疑点,2015年度有3家企业在工商已注册登记,但未办理税务登记。
2.应拨付未拨付代征代扣手续费64127.99元。至2015年12月末县地税局应付代征代扣手续费1156271.14元,至审计日,已拨付1092143.15元,未拨付代征代扣手续费64127.99元。
三、市县联动财政数字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
资金闲置未及时使用。截至2016年3月底,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户累计结余资金269.2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58.00万元(2014年度1.80万元,2015年度156.2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11.20万元(2014年度112.40万元,2015年度-1.20万元)。
(二)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
1.资金闲置未及时使用
截至2016年3月底,莒南县财政局专户和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户累计结余资金169.73万元,其中:莒南县财政局专户累计结余52.33万元,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户累计结余117.40万元。
2.培训人员就业率低
根据《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的要求,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85%以上。截至2016年3月底,莒南县培训后结业人数7031人,培训6个月内实现就业人数3831人,就业率54.48%,就业率低。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
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截至2015年底,未拨付使用560万元,其中:县财政部门收到省级资金560万元,未拨付使用560万元。截至2016年3月底,上述资金还有285万元仍未拨付使用,占收到上级资金的50.89%。
四、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了县商务局、县中小企业局和县扶贫办、县交通局等4个部门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资金总额41249900元,查出问题金额4921065元。通过审计发现,我县部门、单位在遵守财经纪律方面,比以前年度有了较大的好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财经纪律观念有了较大的提高,各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并且大部分单位执行的较好。但审计结果也表明,不少部门、单位在财务管理和遵守财经纪律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存在未经政府集中采购而自行采购问题,共计金额109428元(其中县扶贫办44592元,县中小企业局1399元,县商务局38047元,县交通局25390元);二是部分单位存在超限额支付现金问题,共计金额220606元(其中县县扶贫办2860元,县商务局120772元,县交通局96974元);三是个别单位存在白条抵库问题,共计金额4600元;四是个别单位存在原始凭证不齐全问题,共计金额103000元;五是个别单位存在工程应招标而未招标问题,共计金额4448431元;六是个别单位存在无预算支出问题,共计金额35000元。
针对以上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处理处罚。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16年7月,全县共有财务独立核算的农村722个,已完成全部审计,其中,任中审计项目521个,离任审计项目201个;审计农村干部738名,其中党组织书记607名,村委会主任34名,其他农村干部94名。审计时有信访案件项目47个,通过审计消除信访案件项目33个,息访率70.2%;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移送119人,其中移送组织处理47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7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审计移送率16.12%,处理处罚101人,移送处理比率84.87%。审计资金总额479885.05万元,查出问题资金66444.61万元,问题资金比率13.89%。
六、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严格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有关要求编制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的到位率,增强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增加预算指标的透明度。
(二)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务卡改革,加大公务卡推广应用力度。减少预算单位现金使用,规范财务支出。改善公务卡开卡不均衡、使用率不高等问题,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
(三)建立有效的制度监督和约束,加强往来账款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反映单位的资产状况,及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造成单位资产流失。
(四)规范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足额划解入库。加强了待结算收入的监控、确认,严格按照收入级次和规定科目类别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