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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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来源:县司法局 打印

序号

证明事项名称

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设定依据

开具单位

办事指南

备注

1

身份证明

1法律援助实施

372012001000

2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371012011000

1《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公安机关

办理地点:户籍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

所需材料: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

370112012001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2016年8月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改)附件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实施机关为“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十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应当填写申请执业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公安机关

办理地点:户籍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

所需材料: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许可

370112012002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2016年8月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改)附件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实施机关为“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公安机关

办理地点:户籍地公安派出所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

所需材料: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4

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

法律援助实施

372012001000

1《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

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

办理地点: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镇街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所需材料: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5

具体行政行为证明材料

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371012011000

《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就下列内容进行初步审查:(一)申请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二)是否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三)是否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相关处罚机关

办理地点:莒南县黄海路25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539-2033988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审查是否受理——审理——决定

所需材料:(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1)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2)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三)证明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材料;(四)其它必要的证据材料


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371012000000

2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年度考核371012088000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规定时间,向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二)开展业务活动的统计报表;(三)纳税凭证;(四)年度内被获准的重大变更事项的批件;(五)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六)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七)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八)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

办理地点:会计师事务所

办理流程:单位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

所需材料:携带相关账本凭证,会计报表等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


7

纳税凭证

1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371012000000

2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年度考核371012088000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规定时间,向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二)开展业务活动的统计报表;(三)纳税凭证;(四)年度内被获准的重大变更事项的批件;(五)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六)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七)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八)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

税务局

办理地点:税务局

办理流程:单位申请→税务局出具完税证明

所需材料:携带相关缴费单据、完税证明到税务局办理即可


8

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

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371012000000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规定时间,向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二)开展业务活动的统计报表;(三)纳税凭证;(四)年度内被获准的重大变更事项的批件;(五)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六)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七)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八)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

办理地点:会计事务所

办理流程:单位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携带相关账本凭证,会计报表等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


9

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对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考核371012000000

2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年度考核371012088000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年度检查考核,应当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规定时间,向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送本所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二)开展业务活动的统计报表;(三)纳税凭证;(四)年度内被获准的重大变更事项的批件;(五)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六)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材料;(七)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八)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

人社局

办理地点:人社局

办理流程:单位申请→人社局出具证明

所需材料: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等证明身份材料到人社局办理即可


10

同意接收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许可

370112012002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2016年8月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改)附件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实施机关为“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拟执业基层法律服务所

办理地点: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同意接收证明。

所需材料: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1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

370112012001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2016年8月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改)附件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实施机关为“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十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应当填写申请执业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三)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拟执业基层法律服务所

办理地点: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同意接收证明。

所需材料: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2

实习鉴定意见或法律职业经历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

370112012001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2016年8月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改)附件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实施机关为“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十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应当填写申请执业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或者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所或其他法律职业经历所在单位

办理地点:基层法律服务所或其他法律职业经历所在单位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意见或法律职业经历证明

所需材料:个人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或其他法律职业经历所在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职业经历证明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

13

学历证书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

370112012001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2016年8月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改)附件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实施机关为“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十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应当填写申请执业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学历证书和考试合格证明,或者第七条规定的资格证书;……”

申请人毕业院校

本人持有


14

职业身份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

370112012001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2016年8月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改)附件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实施机关为“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十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应当填写申请执业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在教育科研部门工作、民营企业工作或者务农的人员,经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可以兼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但在教育科研部门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兼职的除外。申请兼职基层法律服务者执业核准,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人数,不得超过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人数。”

申请人原单位、人社部门等

办理地点:申请人原单位、人社部门等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申请人原单位、人社部门等出具的职业身份证明

所需材料:申请人原单位、人社部门等需要提供的材料


15

与原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许可

370112012002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2016年8月国务院令第671号修改)附件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实施机关为“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号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号修订)第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原基层法律服务所

办理地点:原执业基层法律服务所

办理流程:个人申请→原执业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证明

所需材料:原执业基层法律服务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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