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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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司法局关于证明事项清理情况的公示

来源:县司法局 打印

根据各部门(单位)梳理后的上报情况,上报的部门(单位)对实施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均不存在自行设定证明事项的情况。

特此说明。

附件:1、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2、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统计表

3、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统计表

莒南县司法局             

 2019年9月2日             

附件1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名单

统战部、保密局、档案局、法院、检察院、发改局、教体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环保局、卫健局

住房保障中心、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工商联、农机发展促进中心、红十字会、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农业科技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妇联、共青团、县委党校、检测中心、邮政公司、总工会、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文旅发展中心

附件2

取消的县级证明事项清单统计表

汇总单位(公章):莒南县司法局

序号

政务服务事项

名称及编码

证明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文件名及文号)

取消后

办理方式






附件3

保留的县级证明事项清单统计表

序号 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及编码 证明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按照效力等级排列;填写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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