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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山东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鲁应急函〔2021〕47号)收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财税函〔2020〕236号)规定,我省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可以向考生收取考试费。
二、我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安全技术理论考试收费标准为59元/人科(含上缴中央考务费6元/人科);实际操作考试收费标准为:电工工种的电力电缆作业、焊接与热切割工种的压力焊作业、制冷与空调工种的设备安装修理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工种、冶金(有色)生产安全工种的煤气作业、危化品安全工种的合成氨工艺作业212元/人科,其他各工种作业167元/人科,均含上缴中央考务费3元/人科。
三、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与财政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全额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残疾人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凭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理论考试考务费为6元/人科,实际操作考试考务费3元/人科。
五、上述规定自2021年9月4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日。有效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报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7月30日
(信息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监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