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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打印

省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青岛等市及相关企业要求,决定降低我省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车辆制造厂由每安装一只气瓶收取100元降为75元,其他由每安装一只气瓶收取170元降为150元。

二、上述规定自2021年4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16号)关于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停止执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3月26日

(文章来源:山东省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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