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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县人社局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8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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