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莒南县民政局对莒南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来源: 打印

经查,莒南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存在连续2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县民政局对莒南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公告之日起停止一切活动,其印章及证书一律作废。

莒南县民政局

2018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