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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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粮食局2017年夏粮收购执法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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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

9月28日,莒南县组织人员召开2017年夏粮收购检查工作总结会,回顾今年夏粮收购检查工作,查找问题,为以后开展好夏粮收购检查工作打好基础。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2017年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7]112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大通知》(临粮字[2017]21号)文件精神、关于做好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莒南粮食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夏粮收购检查工作组,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粮食收购政策规定,对县区范围内收购活动开展专项检查。

1、基本情况:2017年,莒南县夏粮收购工作于6月7日正式开始。为做好夏粮收购工作,莒南县粮食收储中心、中储粮临沂直属库莒南分库,严格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夏粮收购工作要求;我局抽调人员,全力以赴,认真做好夏粮收购各环节,方便农户售粮,做到有粮必收、及时收,坚决杜绝压级压价、打白条等违规行为。通过上下齐心协力,莒南夏粮收购工作进展顺利,没有出现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等行为,粮食收购按时结算,没有打白条或代扣款的现象。

2、检查内容:为做好夏粮收购检查工作,莒南县粮食局成立了以局长张健组长,副局长赵广彬为副组长,王乐华、王维磊为成员的夏粮收购检查工作组,对夏粮收购工作进行检查,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自夏粮收购工作开展以来,莒南县粮食局加大对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和区域联合检查,期间共出动人员36人次,开展粮食收购监督检查3次。通过检查,县域内夏粮收购程序合法,秩序井然。

(一)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收购期间,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收购质量标准、价格公开。既不压级压价,也不抬级抬价,收购中坚持做到检斤准确、计价合理、结算及时无误、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给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收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粮食收购企业都能在收购点醒目位置悬挂夏粮收购公示牌,公示小麦收购价格、小麦收购流程和小麦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让农民交售放心粮;不存在拒收农民合格粮。

(二)粮食质量情况。在此次检查中,粮食质量被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各粮库在收购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绝不入库。在轮换过程中,加大力度对粮食入库质量检查,杜绝“粮食不动、凭证转圈”的“转圈粮”问题。

(三)夏粮收购期间安全情况。在夏粮收购前,各企业组织员工进行了岗前学习,对外包人员进行安全制度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培训;并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我县在夏粮收购期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3、开展联合执法情况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县级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从检查情况看,各企业库内原粮质量良好,收购账、实物账与统计账相符,未发现违反“五要五不准”规定及其他违规行为。

(一) 沂水县检查情况。

沂水县金谷储备粮有限公司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粮食收购资格。该库仓容量2.7万吨,至7月7日共收购地储小麦1.4万吨,水分12.5%,容重775g/L,杂质0.8%,不完粒5.8%;仓内粮面正在平整,具备档鼠板、防雀网等设备,仓内粮食色味正常,水分正常,无霉变、生虫现象,符合粮食储备需要。

(二)莒南检查情况

莒南县粮食收储中心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粮食收购资格。仓内有档鼠板、防雀网等设备,仓内粮食色味正常,水分正常,无霉变、生虫现象,符合粮食储备需要。该库现存小麦10000吨(2017年6月22日轮换5000吨),水分12.5%,容重760g/L,杂质0.8%,不完粒5.8%,。

(三)检查结果

通过对两县地方政策性储备企业的检查,两家企业均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今年的夏粮收购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夏粮收购政策,及时公布收购质量信息,按规定向售粮农户支付售粮款,未发现“打白条”、拒收合格粮食、抬级抬价、压级压价、“转圈粮”“人情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夏粮收购,我局组织周密,措施得力,售粮群众和粮食经营业企业反响良好,起到了宣传粮食政策,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种粮农民利益的目的。我局也借此锻炼了粮食执法检查队伍,及时了解掌握今年夏粮收购的新特点、新趋势,为充分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保证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起到了积极作用。

莒南县粮食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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