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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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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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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登记事项检查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名称规范使用 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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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驻在) 期限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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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 范围中无需审 批的经营(业 务)项目的 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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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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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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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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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 真实性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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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示信息检查 |
年度报告公示 信息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
即时公示信息 的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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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价格行为检查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等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价格法》第五条、第十二至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至第四十五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二条、第四至第十六条; 《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三至第十五条、第十八至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四至第四十九条 |
4 |
国家行政机关收费检查 |
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检查 |
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事业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等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八至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5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査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
6 |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査事项 |
现场检査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拍卖法》第十一条、第六十条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二条以及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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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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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告行为检查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它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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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第九条 |
9 |
计量监督检查 |
在用计量器具 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条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十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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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 市场交易等领域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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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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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批准监督 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十八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二十条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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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 检查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 《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第五十七条 《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条 |
11 |
市场类标准监督 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12 |
专利真实性监督 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山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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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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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商标使用行为的 检查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商标法》第十六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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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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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商标代理行为的 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市场 监管部门 |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