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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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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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依据:1.《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2.《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等

抽查对象:县级以上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成品油经营主体

抽查内容: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情况

抽查方式:随机摇号

抽查频次:每年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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