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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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经营违法行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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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等。2.《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抽查对象:县级以上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肥料、农药等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农业投入品的农资市场主体

抽查内容:农药、化肥等经营行为情况

抽查方式:随机摇号

抽查频次:每年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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