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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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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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依据: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十七条。2、《山东省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四条等。

抽查对象:县级以上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

抽查内容: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抽查方式:随机摇号

抽查频次:每年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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