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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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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

抽查事项大类

抽查事项

小类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检查依据

对应的权责

清单事项

1

莒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消防设施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自然年)抽查100%;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

消防监督检查




安全疏散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建筑防火

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培训演练

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











规章制度

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责任落实

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2

莒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市场准入检查

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消防产品,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一致性核查是否合格。

消防产品使用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县抽查比例不低于50%;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频次

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2.《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消防监督检查




产品质量现场检查

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经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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