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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县各级在县委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当前经济形势,深入开展“工业提质增效年、现代农业发展年、新型城镇化提升年和全域旅游突破年”四项主题活动,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全县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综合
初步核算并经市统计局联审反馈,全年完成生产总值277.7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3.79亿元,同比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115.70亿元,同比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128.30亿元,同比增长8.7%。三次产业比例为12.2:41.6:46.2,第一、二产业比重下降0.4和1.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提高2.1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36205元,比上年增长4.7%。
民营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全年新增民营企业1552家,增长50.4%;新增个体户4061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84家。市场主体数量32535户,其中企业数量7465户,增长17.9%。
二、农林牧渔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及其服务业增加值36.03亿元,同比增长4.0%。其中,农业增加值19.53亿元,增长3.0%;林业增加值2.96亿元,增长7.2%;牧业增加值9.55亿元,增长4.3%;渔业增加值1.75亿元,增长4.1%;服务业增加值2.24亿元,增长9.8%。
种植业。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137.89万亩,比上年下降1.7%。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96.22万亩,比上年下降2.6%。全年粮食总产量43.46万吨,比上年下降0.2%。夏粮播种面积47.47万亩,下降1.1%;总产量19.82万吨,比上年增长1.6%。其中,小麦播种面积47.46万亩,比上年减少0.54万亩;单产417.5公斤,比上年增加11.3公斤;总产量19.82万吨,比上年下降1.1%。秋粮种植面积48.7万亩,比上年减少2.1万亩;产量23.64万吨,比上年下降1.7%。秋粮中,玉米产量19.16万吨,增长2.0%;稻谷产量783吨,比上年下降56.2%;薯类产量3.97万吨,下降13.4%;豆类产量3891.7吨,下降11.2%。经济作物中,花生种植面积32.37万亩,增加0.79万亩,产量10.56万吨,增长2.8%;烤烟种植面积0.67万亩,减少0.06万亩,产量1016.6吨,下降12.5%;蔬菜种植面积6.04万亩,减少 0.6万亩,产量17.92万吨,下降7.4%;年末果园面积2.35万亩,水果产量3.64万吨,增长9.5%。
林业。全年新造林977公顷,其中用材林190公顷,经济林580公顷,防护林207公顷;四旁植树197万株;新育苗740公顷。林木覆盖率达38.3%。年末实有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210公顷;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1处。全年木材采伐量6.5万立方米,全年板栗产量1.99万吨,柳条产量2.66万吨。年末木材蓄积量82.09万立方米。
畜牧业。全年生猪出栏172万头,牛出栏2.32万头,羊出栏8.65万只,家禽出栏479.4万只。全年肉类总产量12.8万吨,禽蛋产量1.89万吨。年末生猪存栏107.45万头,牛存栏2.1万头,羊存栏9.31万只,家禽存栏392.65万只,蚕茧产量45.95吨。
渔业。年末水产养殖面积3200公顷,全年水产品产量11150吨,增长0.1%。
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建提升优质农产品基地39处,面积5.1万亩,全县优质农产品基地总面积达到62万亩。全县累计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2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的38.1%。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53家,全县总数达到190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16家、市级117家;新发展家庭农场45家,全县总数达到302家,其中省级示范场3家、市级16家;新申报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9家,全县总数达到77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6家、市级70家;申报种粮大户37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断完善。
农业基础条件不断改善。全县总灌溉面积达到58.51万亩。其中,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53.1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万亩以上灌区6处,有效灌溉面积26.1万亩。灌区固定渠道总长度730公里。其中,防渗长度433公里。年末拥有大中小型水库146座,塘坝2007座,灌溉机电井1102眼,机电排灌站390处。全年农村用电量4.08亿千瓦时,增长1.0%;化肥使用量(折纯)3.55万吨,下降8.5%;农药使用量1170.3吨,下降15%;农用柴油使用量0.97万吨,下降12.4%。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生产稳中有进。全县29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653.8亿元,同比增长7.3%;实现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工业产品销售率98.3%,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主导产业、骨干企业支撑有力。冶金、机械、化工、食品四大主导产业企业达155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数的53.4%,完成工业总产值478.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73.1%。全县有132家企业产值过亿元,完成产值587.3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89.8%,拉动全县产值同比增长9.7个百分点。
经济效益逐步回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35亿元,同比增长6.2%;实现利税46.1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利润29.8亿元,同比增长6.0%。全县有94家企业实现利税过1000万元,其中7家企业利税过5000万元, 2家企业过亿元。新增1家产值过10亿元企业,1家产值过20亿元企业。
建筑业生产缓中有降。全县27家资质以内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总产值47亿元,下降13.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3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0%,竣工面积283.8万平方米,下降21.1%。
四、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总量不断攀升。全县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18.4亿元,同比增长6.2%。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243个,完成投资204.9亿元;本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40个,完成投资88.6亿元。
在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12.0亿元,增长39.1%;第二产业完成投资147.9亿元,增长3.8%;第三产业完成投资58.5亿元,增长4.1%。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占规模以上投资比重为8.7%,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
房地产投资增长较快。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3.5亿元,增长60.8%。商品房施工面积142.9万平方米,下降14.9%;销售面积41.2万平方米,增长1.5%。
五、国内市场、外经外贸
消费市场平稳运行。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5.1亿元,同比增长9.3%。从销售单位所在地看,城镇实现零售额116.23亿元,乡村实现零售额28.86元,分别增长10.2%和9.2%。从行业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48.20亿元,增长11.2%;零售业实现零售额79.39亿元,增长6.9%;住宿业实现零售额3.94亿元,增长9.2%;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3.56亿元,增长11.1%。
外贸市场持续向好,境外投资不断跟进。全县完成进出口总额55.09亿元,同比增长18.4%;完成出口40.03亿元,增长22.0%;完成进口15.06亿元,同比增长9.8%。实际利用境外资金1696万元;新批境外投资项目3个,实际完成境外投资98.4万美元。
六、交通、邮电、旅游
年末县内公路通车里程2414.8公里,其中,国、省道164.08公里,县以下道路2250.75公里。年末公交车28路,实有公交汽车227辆,出租汽车259辆。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收入6389.4万元,增长13.3%。完成电信业务总收入4.36亿元,增长28.6%。年末,固定电话用户3.99万户,比年初减少0.62万户;移动电话用户69.08万户,比年初减少1.13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16.45万户,比年初增加2.99万户。
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以开展“全域旅游突破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夯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项目投入,创新营销方式,优化服务水平,强化行业管理,全面打造“全域旅游、全景莒南”。全年新增国家3A级景区1处、国家2A级景区2处。全县接待游客617.9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2.3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3%、20.8%。
七、财税、金融、保险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6.6%。从收入项目看,实现税收收入11.13亿元,同比增长9.4%。其中,增值税(50%部分)4.87亿元,增长6.0%;营业税578万元,下降96.1%;企业所得税1.11亿元,增长38.5%。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为83.1%,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实现非税收入2.27亿元,下降5.5%。财政支出36.93亿元,增长7.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亿元,增长6.0%;教育支出9.85亿元,增长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亿元,增长5.0%;医疗卫生支出5.24亿元,增长0.5%。
全县实现国地税收入21.1亿元,同比增长33.9%;国税收入13.8亿元,增长44.9%;地税收入7.3亿元,增长16.8%。
金融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99.60亿元,比年初增加33.85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89.94亿元,比年初增加20.12亿元。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42.26亿元,比年初增加15.79亿元。其中,个人短期贷款29.63亿元,比年初增加3.02亿元;个人中长期贷款46.11亿元,比年初增加12.23亿元。个人消费贷款48.32亿元,比年初增加14.93亿元;固定资产贷款1.75亿元,比年初减少560万元。
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全县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3家,村镇银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4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3家,全年全社会融资总量达到55亿元。
保险业持续较快发展。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达28家。其中,财产保险15家,人寿保险13家。全年保费收入98547万元,增长18.0%。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1590万元,增长20.9%,人寿险保费收入66957万元,增长16.7%。财险赔付15265万元,寿险给付12111万元。
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
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获批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8项,共争取无偿科技资金1038.16万元。共获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获临沂市科学技术进步奖15项,其中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项,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3项,获奖等次和获奖数量均突破往年数据,创下历史新高。2017年,莒南县申请发明专利245件,授权发明35件。获临沂市专利奖二等奖1项,市专利奖三等奖3项。
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公办学校242处(幼儿园112处、小学104处、初中20处、高中4处、特教中心1处、临沂农校);在校学生92094人,住宿生27879人,进城随迁学生1186人,留守儿童1044人;教职工7320人,专任教师6878人,代课教师226人。新设立14个实验基地幼儿园,2所幼儿园通过省级示范幼儿园复验。教育精准扶贫成效明显,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85名,资助困难学生7960人次,资助金额1128万元。新建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室40个。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600余人。
文化工作开创新篇章。全年完成了30个村级文化大院新建和提升改造任务,新建30家农家书屋,建设乡村大舞台20个,建设文体小广场10个。“唱响莒南·放飞梦想”2017年广场文化艺术节共举办7个文艺演出专场和40多场书画摄影、舞蹈戏剧、演讲朗诵等主题活动。筹集资金373万元,建设贫困村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全年新增图书10万余册,订阅报刊260余种,如期完成了文献的采集、编目、流通和典藏。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年末全县共有医院、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25处,民营医院8处,农村卫生室510处。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拥有病床3251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3285人,其中,医生933人,注册护士1444人。
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我县运动员获得全国第十三届运动会女子公开组三人制篮球金牌,山东省棒垒球锦标赛垒球组第二名、第四名,棒球组第四名,山东省田径锦标赛800米第一名,山东省田径冠军赛800米第一名,山东省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男子B组冠军。群众体育丰富多彩,举办了全民健身运动会等多项赛事,承办了临沂市全民健身运动会迷你马拉松(莒南站)和钓鱼比赛,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90名。体育设施不断完善,采购安装了80万元的健身器材,实现了全县行政村健身器材全覆盖,新建5个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彩票销售额达9200多万元。
九、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生态环境日益改善。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了14家重点行业企业发挥性有机物整治工作、县城建成区以外83家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进行治理改造工作、8家企业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及12家企业工业炉窑氮氧化物治理整治提升过程。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全年累计征收县级生态补偿金429.67万元。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对河道全面排查摸底。县城绿化覆盖率达43.5%,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6.8%。
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扎实推进。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获得2017年度临沂市标准化创新贡献奖一等奖1个、三等奖1个、优秀奖1个。大力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获得山东名牌产品4个,全县名牌数量(2014年以来)达到11个,基本完成骨干企业名片全覆盖。全年完成检定各种计量器具共计10260台(件),对全县50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覆盖率100%,发现一般隐患165处,重大隐患2处,整改率100%。
十、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居民生活
年末全县人口总户数295856户,总人口854731人;出生16028人,死亡6305人。人口出生率18.64‰,死亡率7.33‰,人口自然增长率11.31‰。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口9246人。其中,失业再就业2563人,转移农村劳动力9581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2.35%以下,符合低于4%的市调控指标。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各类创业人员的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全年共组织职业技能培训3341人,创业培训430人,推荐1人参加临沂市首席技师评选。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7万人、8.3万人、3.7万人、4.9万人、3.2万人。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46件(已审结案件143件),涉及劳动者163人,涉及金额 1050余万元。全年城镇低保对象909户、1939人,发放低保金654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37966户、38632人,发放救助金9234万元;全县特困供养人员1901人,投入供养资金912.48万元。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05元,增长9.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15元,增长8.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20元,增长8.3%。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162元,增长8.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91元,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277元,增长8.3%。
注: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资。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年末总人口是公安部门户籍人口。出生、死亡、人口出生率、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均为卫计委数据。
4、粮食产量、畜牧业使用的是农业调查队抽样调查数据。
5、本公报所列数字是年、快报数字,如有变动,以《统计年鉴》为准。
6、本公报所列数字中邮政、保险等部分仍包括临港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