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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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泉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来源:岭泉镇 打印

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年度量化考评标准,扎实有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将重点工作、民生实事、乡村振兴等信息予以公布。2019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数675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8条,本级文件信息5条,会议公开信息12条,镇街信息60条,行政权力运行信息5条,重点领域涉及脱贫攻坚、农村危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以及乡村振兴等信息572条,组织管理信息9条,其他类信息4条。

二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2019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二)保障机制建设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分工,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的岭泉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依据《条例》和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多次召开相关会议明确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

是丰富公开载体。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创新“龙腾岭泉”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信息发布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了政府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并主动积极的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自查与整改,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一是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部门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二是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及时更新。重大事项按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三是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密。从严把握政府文件公开原则,对政府文件的公开,确立了“三不公开”原则,即:涉密文件不公开、针对个别问题的文件不公开、请示报告不公开。其它可以公开的文件,也需经镇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四是推行首问责任制。强化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坚决杜绝网上随意发布政府信息的行为。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镇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县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统筹推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及时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

二是进一步加强我镇政府信息网站建设,以便民信息、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动态新闻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抓重点促深化。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信息平台,多渠道扩大群众获取政务信息公开面。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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