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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以来,十字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公正司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中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字路街道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依法治街工作的指导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分层次抓好各个群体贯彻落实。12月22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主要负责人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0月11日、11月2日党工委理论中心组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2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村(社区)负责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2)履行部署、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党工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今年来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不断完善街道法治化治理体系,明确依依法治街委、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9月30日,召开依法治街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传达《关于调整全面依法治街道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调整全面依法治街道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审议《2023年十字路街党工委全面依法治街道委员会工作要点》、《十字路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计划》工作文件。8月20日,召开依法治街道委员会办公室第九次会议,传达《关于公布十字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审议《关于深入推进街道村(社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和规范化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文件。10月9日,召开依法治街道委员会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十字路街道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十字路街道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十字路街道“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实施方案》工作文件。10月20日,召开依法治街道委员会村民自治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传达《十字路街道关于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通知》,审议《十字路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规范》、《十字路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工作文件。10月30日,召开依法治街道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十字路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工作方案》工作文件,安排部署执法人员常态化考试、行政处罚法学习等工作。
2、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是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召开联席会议将合法性审查列为重要决策议程,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合法性审查领导小组。制定《十字路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十字路街道2023年度合法性审查工作台账,将合法性审查纳入村级重大事项签批流程,列入村级重大事项签批流程表。2023年以来,十字路街道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2条,开展村(社区)合同、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158件,提出审查建议165条。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行“内聘法律顾问为主(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法律顾问制度。十字路街道共配备1名政府法律顾问,9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在村级经济事项中前置审核把关,在村级签订项目合同、资产资源处置等工作中提前把关,提高决策的合法性。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现场服务和及时便民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到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助力清廉村居建设,护航农村“三资”清理。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564次,举办法治讲座156次,开展户外宣传59次,审查“三资”类村级合同1411件,提出法律意见1400余。
三是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十字路街道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十字路街道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有效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共配备“法治带头人”59名、“法律明白人”178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5户。2月21日,开展“普法助春耕,锄禾正当时”普法宣传活动;11月20日,联合综治、信访、妇联等部门到阳光国际小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宣传活动;12月4日,十字路司法所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专题宣传活动;12月22日,到集市开展《复议法》专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先进单位复审,刘家官坊村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永和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今年以来,十字路街道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20余次,其中“三资”清理类法治宣传62次,辖区内法治氛围浓厚,群众的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裁决。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联络点的作用,多方式、多形式的宣传行政复议相关知识。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庭前报告、报备、上报制度,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提交行政复议答辩材料4份,严格落实《做好行政应诉案件上传工作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将行政应诉案件录入“山东省行政复议应诉系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率100%。建立行政裁决联络员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裁决案卷规范化建设,按照一案一卷要求装订行政裁决案件成卷2起。
五是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建立了十字路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非诉纠纷化解服务中心,依托“非诉在线”平台,推动非诉纠纷受理、办案机制从“一部门一通道、一条线一入口”向“一张网、一站式、一条龙”转变,实现群众“反映问题不出门,调处纠纷不出村”。强化队伍建设,共配备1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分成五个组,对12个片区进行划分,将片区责任具体落实到组别。今年来累积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43起,涉案金额48.65万元,涉案人数1215人,办理率100%,纠纷化解率97.65%,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或者重大社会影响案件。
六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十字路街道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3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现100%持证上岗,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标准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定《十字路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方案》,分别于9、10、11月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素养考试,制定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学习培训计划表,保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60学时。认真开展行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纳入查纠整改范围,查摆问题115条、制定整改措施230条。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我街道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基层力量依然薄弱,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二是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本领和意识有待提高,落实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亟待提升;三是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创新不足,仅仅停留在组织听课学习、考试等形式,真正入脑入心有限,形式与效果脱节问题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打算
对标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新标准新要求,聚焦重点任务,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加强法治街道建设。进一步强化依法治街道委员会法治建设的指导协调职能,面向基层夯实法治基础,围绕提升工作效能和法治化水平,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三是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加强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法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十字路街道党工委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