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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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各镇街应急办(局),局机关各科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县政府批准(莒南政字〔2023〕12号),现印发给你们,局机关各科室,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按照计划开展好本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切实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水平。各镇街应急办(局)要根据县局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好本单位的监督检查计划,做到相互衔接,避免在监管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脱节,监督检查计划请于3月底前报县局综合执法室备案并实施。

附件:莒南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增强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临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结合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全国、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要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确保全国两会重要节点安全形势稳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突出执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做到执法查实查细、查深查透。创新“执法+评估”机制,完善执法结果运用,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开创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防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五个100%和一个零。即对纳入计划的主要工作任务的完成率达到100%,对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对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的办结率达到100%,对直接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结案率达到100%,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败诉率为零。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照重点整治问题清单,开展督查抽查、专项巡查和“回头看”检查。开展莒南县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行业全要素量化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攻坚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控“补短板、堵漏洞、防流弊”专项行动,强化流向管控,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联锁经营工作,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等专项整治,对部分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扎实推进“全链条”执法。在全县安全生产执法过程坚持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明晰条块责任,调动属地的积极性,明确县级、镇级执法范围、监管企业名单,提高隐患治理效能。完善县、镇两级一体化执法机制。执法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规范统一全县执法工作。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行动。充分运用行政处罚多种类不同的震慑作用,以罚款为基础手段,综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提请关闭等多种手段,利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信用黑名单、关停等手段,对违法企业采取高压态势。

(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力度。持续推进事故统计和事故调查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质量和按期结案率。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四项制度”,强化事故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刑事追责、事故责任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强化事故考核,加大对事故瞒报谎报等行为的考核力度,完善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评估等制度。

(四)加大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查处力度。对重大举报事项加大核查力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风险隐患管控和治理到位、违法行为制止和惩处到位。严格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做到应奖尽奖,并做好各项保密工作,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加大高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第三方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以执法检查为手段,将高危企业强制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执法的重要内容,倒逼企业形成参保自觉,增强安全保障力度。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及其专家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出市场。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莒南县应急局目前编制41人,在册在岗人员19人,其中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19人,持证比例为100%。县应急局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有14人,持证人员14人,持证比例为100%。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册5人,持证人员5人,持证比例为100%。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不含其专门执法机构),县应急局纳入计算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为12人,比例为86%;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县应急局纳入计算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为5人,比例为100%。

(二)总法定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个人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7=4250个工作日。

  1. 监督检查工作日

    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包括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两个部分,共计2300个工作日。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1400个,一般检查工作日900个。

    1.重点检查安排1400个工作日。

    ①重点监管检查80个工作日。确定20家企业作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每家每次平均检查时间为2人1个工作日,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共计20×2×1×2=80个工作日。

    ②一般监管检查120个工作日。确定30家企业作为一般监管检查企业。每家每次检查时间为2人1个工作日,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共30×2×1×2=120个工作日。

    ③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1200个工作日。按立案50起计算,每起案件办理需2人12个工作日完成,共50×2×12=1200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安排900个工作日。

    ①专项执法检查610个工作日。工商贸企业目前监管重大危险源3处,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复查1次,每次2名工作人员,每次1个工作日,需3家×4次×1天×2人=24个工作日;对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每年检查2次复查2次,每家每次检查为2人1个工作日,共4×4×2×1=32个工作日;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评审验收共计200个工作日。预计建成100家,每家1天,2人参加,需100家×1天×2人=200个工作日;对21家一般化工企业(含4家轻工企业)实施全要素安全评价,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每家每次检查为2人1个工作日,共21×2×2×1=84个工作日;开展危险化学品、一般化工企业安全风险诊断工作124个工作日;开展加油站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及全要素评价工作146个工作日。

    ②集中执法检查160个工作日。根据工作安排,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对县、乡镇(街道)监管的企业进行检查。计划全年按开展4次县级集中执法行动计算,每次4人10个工作日,共160个工作日。

    ③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等安全生产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节假日、两会等重点时段检查以及其他日常执法检查等,约需130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812个工作日

    1.实施行政许可310个工作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21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督导、审查共计20个工作日,其中工商贸建设项目10家,每家安全设施设计督导、审查1天,每次需2人完成,10家×2人×1天=20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行政许可60个工作日;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实施行政许可20个工作日。

    2.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62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36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20个工作日。

    5.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20个工作日。其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10个工作日;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5个工作日。办理工贸企业重大危险源备案5个工作日。

    6.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34个工作日。其中,开展对培训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2个工作日;组织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抽查评查32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78个工作日。其中,执法资格换证培训10个工作日;全年开展执法监察集中培训、案卷制作培训班4次,每次2个工作日,共68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宣传约100个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全年按2起计算,每起需要2人6个执法工作日完成,共2×6×2=24个工作日。

    9.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28个执法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1138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204个工作日。根据职责分工,行政执法人员参与机关正常工作日值班,按照每人每月1天计算,共需要17×1×12=204个工作日。

    2.参加学习、培训、考核、会议255个工作日。其中,计划参加国家、省、市有关学习、培训,每人按5天安排,共安排17×5=85个工作日;迎接国家、省、市考核,每人按5天安排,需要17×5=85个工作日;参加各类会议,每人每年按5天安排,共安排17×5=85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镇街应急部门工作204个工作日。每人每年12天,共计约17×1×12=204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204个工作日。每月安排1个工作日参加党群活动,共安排17×12×1=204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51个工作日。病、事假每人预计3个工作日,需17×3=51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220个工作日。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17人中,享受年休假15天的9人,10天的3人,5天的5人,需15×9+10×3+5×5=190个工作日。婚(丧)假预计30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规定及具体工作安排,结合市局的工作要求,确定监管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023年度行政执法重点是非煤矿山企业、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域。专项执法、异地执法时,可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工商贸企业进行随机抽取。

    (一)重点监管检查企业名单(共20家)

    1、临沂金星化工有限公司

    2、山东白龙轮胎有限公司

    3、山东新胜颜料化工有限公司

    4、山东庞疃纸业有限公司

    5、临沂金宏达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6、莒南县舜耕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7、临沂市聚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8、山东旺鑫铸业有限公司

    9、临沂百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0、莒南县洙边镇南加油站

    11、莒南县道口供销社加油站

    12、莒南县城北环路加油站

    13、临沂广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4、临沂方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15、莒南县中汇家具厂

    16、山东远拓木业有限公司

    17、临沂呱呱叫食品有限公司

    18、山东立田食品有限公司

    19、山东瑞泉食品有限公司

    20、临沂东旭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二)一般监管检查企业名单(共30家)

    1、临沂富雅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2、临沂鹏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临沂晟邦服装有限公司

    4、莒南县宏远包装有限公司

    5、莒南县双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6、莒南县宏祥水泥增强剂有限公司

    7、临沂金佳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8、莒南盛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9、临沂市天璐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10、莒南县鹰王工具有限公司

    11、莒南县兴隆玩具厂

    12、莒南县润丰石粉厂

    13、莒南县长兴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14、莒南县华伟磨具厂

    15、莒南县旺鑫磨料磨具厂

    16、莒南县正泰磨料磨具厂

    17、山东群星磨具有限公司

    18、临沂祥宇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19、莒南县德信树脂砂轮厂

    20、山东天鹏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21、莒南县福田磨具有限公司

    22、山东华纳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23、莒南县线带厂

    24、山东金图电器有限公司

    25、山东天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6、临沂市青柳工艺品有限公司

    27、山东小晶编织工艺品有限公司

    28、莒南县和兴制线有限公司

    29、莒南县美华卫生用品厂

    30、临沂锐奇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要加强工作统筹,合理调配人员,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将监督检查计划纳入具体工作安排。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要根据监督检查计划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积极落实监督检查计划,避免重复、交叉执法。要统筹安排计划,结合联合执法、集中执法、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和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等工作一并进行。

    (二)着力开展精准监管执法。充分利用企业全要素量化评价结果,加强诚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实施分类精准监管执法。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要求,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将上一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被举报投诉经查属实的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三)切实提高监督检查质量。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完善执法档案,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复查、销号要形成闭环,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充分运用行政处罚多种类不同的震慑作用,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四)加强执法监督考核。要执行廉政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回访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发现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权力正当行使。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廉政承诺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明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树立应急管理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以上计划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安排予以适当调整。作出重大调整的,需重新核定相应的工作量,重新制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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