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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润自然新格局,根据《中共莒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莒南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结合我局一年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实际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法润自然新格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时更新,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细化“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制定标准化的监督机制;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积极创新探索,加快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打通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及执行情况。2022年,顺利完成《莒南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0-2025年)》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

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落实《莒南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100%。根据县司法局要求,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及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健全线索移交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移交后,我局继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线索,及时移交,注重时效性,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2022年发现的违法线索均完成初审,并给乡镇人民政府下达消除整改通知书。

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机制,提升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编制制定《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莒南县非煤露天矿山突发应急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事故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设立莒南县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非煤矿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局机关科室、乡镇所负责人为小组组员,小组办公室设在相关业务科室。全局人员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领导下积极参与开展防灾抢险工作。

重视自然资源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有效化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非诉讼纠纷易发、频发问题,我局建立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成立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优化整合资源,设立“行政调解室”,综合运用法律咨询、律师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信访化解等多种手段,构建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一个窗口受理,多手段并用,一条龙化解”,打破非诉纠纷化解机构各自为战、自成一体、互相隔断的格局,推动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在非诉讼闭环内解决,形成矛盾纠纷非诉讼化解合力。

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出台《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聘请法律顾问1名,年初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论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行政复议、诉讼等应诉工作及日常工作中其他法律顾问业务。今年至今,法律顾问已参与合法合规性审查10余次,代理应诉案件20余起,完成法律业务咨询10余次,有效的降低了案件败诉率,切实提高了我局依法依规行政水平。

积极应诉,切实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然资源和规划案件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复议、诉讼案件均高度重视,认真调查事实,组织材料出庭应诉。今年以来,自然资源涉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整合网站信息资源,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

二、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与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培训相结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建主题日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了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6月份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部分理论,8月份开展了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有效的提高了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第一责任人每月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全年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6次,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并扎实推进。

全面加强基层法治体系建设,培育弘扬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加强基层自然资源所法治建设,局机关每年针对基层自然资源所人员开展至少组织1次专题法治培训,培训内容涉及法律法规解读、卫片执法、耕地保护、基层法治宣传等,另选取地理位置、基础设施较好的板泉自然资源基层所,打造自然资源法治实践基地,成立法治工作室。积极落实自然资源宣传咨询制度,化解矛盾纠纷于萌芽,定期对自然资源咨询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确保自然资源咨询员素质强、业务硬。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舆论氛围。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编制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结合“3.19”矿法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制作宣传海报、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事业人员无行政执法证件履职难。按照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要求,目前事业编制人员未能配备执法证件,而我局承担违法行为巡查和线索移送的基层自然资源管理所,人员大多为事业身份,缺少执法证件,无法有效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书面询问记录和现场勘测取证,不能及时组织起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求的线索移送报件材料。工作人员在发现违法建设等行为,履职时也面临无执法证件导致的程序违法的被动局面。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理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工作机制。根据县里批示,我局将积极的与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充分的沟通对接,借鉴临沭县执法工作的成功经验,组建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执法巡查队伍,充实执法力量,建立行业监管队伍,加大监管力度,疏通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共同严厉打击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违法行为。

二是改进和加强行政争议纠纷化解工作。坚持“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责任机制,落实纠纷化解的主体责任。强化追责问责,重点案件分析争议产生主客观原因,把责任落实到日常管理中。通过诉讼案件办理和行政争议源头分析,进一步倒逼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行政争议纠纷化解水平。

三是全面推进“双基”法治建设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组织开展民法典、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完善我局普法阵地,深入推进“抓基层、强基础”法治建设,把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作为工作着力点,落实“双基”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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