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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2022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和莒南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要求,全局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2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分局领导班子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法制部门牵头,各科室、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监测站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局领导班子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年度法制培训计划,把法制学习当做一项重要学习内容,推进局领导和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2、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022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制定并严格执行了《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出动人员3600人次,开展挥发性有机废气、“散乱污”、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累计立案处罚99家,移送公安机关3家,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采取定期检查、跟踪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监察全覆盖。开展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防治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的监督执法检查100余家次,均正常运行,未发现超标,无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4、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及时化解百姓身边信访问题,接到12369热线、生态环境部微信、微博网络等平台的信访投诉案件总数为458件,咨询案件53件,均按规定进行了转办、查处和化解,确保全县生态环境系统群众举报渠道畅通,环境信访问题稳定,同时,高质量完成“两会”等信访维稳工作。

5、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2022年,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及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按照透明、公开原则,积极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努力拉近生态环境工作与百姓之间的距离。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各类行政执法信息123条,在莒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行政执法信息71条,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6、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2022年,生态环境分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深化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建筑施工噪声等专项行动宣传。一是开展环保法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二是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学习宣传和培训,营造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企业守法意识。推进生态环境分局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微信工作群及时分享新的法律法规、对典型案例和实际案例进行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学习,不断增强学习效果。创新措施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边执法边普法”,强化企业责任意识,提升群众环保法治意识。

7、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考试参与率和通过率达100%。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以及《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集中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以各业务部门为主体,根据部门实际定期和不定期集中开展专题学法和法律业务学习培训,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8、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围绕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等四个方面,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制度规范,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从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强化记录实效等方面,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严格审核责任、细化审核程序,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考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案卷。

9、深入落实“免罚清单”。认真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于符合不予处罚情形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不予处罚,2022年共对10起符合不予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及下步打算

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由于工作量大,工作人员也少,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环境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2023年,生态环境分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

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环境信用建设,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环境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提高执法效能。

2、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下步将深入学习、研究《行政处罚》有关条款,积极研究探索落实“首违不罚”等规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3、严格规定执法程序

继续健全执法信息公开等制度,以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责、权限、标准、时限、程序、责任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等为主要内容,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并在办公场所、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继续加强执法过程和行为的监督,积极落实行政处罚案卷查评工作,并根据案卷查评结果落实整改。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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