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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64号),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现状及地震形势
莒南县地处山东省东南部,郯庐断裂带纵贯我县西部,有着特殊的地震地质构造环境,被列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近年来,华北地区潜在灾害性地震风险加剧,山东内陆及近海地区小震频发。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以下简称“新区划图”)中,我县行政区域处于地震基本烈度Ⅶ度(7度)的有文疃、坊前两个镇,地震基本烈度Ⅷ度(8度)的有县城区、经济开发区和十字路街道、板泉、大店、道口、岭泉、石莲子、筵宾、相沟、涝坡、洙边等10个镇(街),其中板泉镇、岭泉镇、道口镇、大店镇等4个镇的地震动参数有所调整,均由0.20 g 调整至0.30g。我县人口密度大,地震形势复杂严峻,潜在地震灾害风险大,防震减灾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政府领导、群众应震、房屋抗震、专业服务等多方面进一步强化防震减灾工作,以期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当前,全县防震减灾整体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仍然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县域地震监测台网不够完善,地震烈度速报和地震预警建设相对滞后;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没有完全到位,城区老旧建筑地震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能力薄弱;地震灾情初步判别和获取能力有待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条件等应急保障建设有待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配备功能设施还不到位,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资源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贡献不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依靠法制、科技和全社会力量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提高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融合发展,服务社会。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服务全县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地震安全环境。
2.以人为本,群众参与。坚持以人为本,拓宽社会公众参与防震减灾的有效途径,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
3.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服务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工作,落实农村民居抗震改造政策措施,统筹城乡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推动城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均衡化发展。
4. 夯实基础,拓展服务。强化防震减灾工作基础,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推进地震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和队伍素质,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产品,提高防震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三)奋斗目标
到2020年,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目标是:城乡具备抗御6级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总体能力达到国家先进水平,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县。全县地震预测科学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技术先进、布局合理的地震综合监测和预报预警体系,建成自动触发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技术子系统;全面落实新区划图中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加快推进地震高风险区农房抗震改造,基本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实现城乡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均衡发展;建成较为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救助保障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防震减灾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防震减灾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
1.提高地震监测台网效能。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地震观测台网,扩建升级以地下流体观测、地电观测为主要手段的前兆台网,探索新技术在监测预报中的应用,获取更广、更多、更全面的地震监测信息。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障各类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条件和安全可靠运行,全面提升县级台网运行质量和产出效率。
2.建设地震预测预警技术系统。依托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区域地震预警技术系统,完善和发展地震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和紧急地震信息服务。升级改造地震网络信息系统,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地震应急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服务。
3.强化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发挥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作用,推广简易、经济、实用的地震宏观观测手段,实时捕捉有效地震宏观异常。完善群测群防管理体制,发挥专项资金的保障作用,拓宽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投入渠道,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二)统筹城乡抗震设防,全面提升地震综合防御能力
1.抓好地震灾害综合防御管理。编制城市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规划。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抗震隐患检查,落实拆除、加固改造等防范措施,全面消除地震致灾隐患,为编制城乡建设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不断提高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贯彻实施新区划图,强化部门责任,严格审查把关。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科学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对建筑减隔震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推动减隔震技术在工程建设中应用。协调指导具备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现有建筑物特别是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程和生命线工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抗震加固和改造。
3.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管理。强化政府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民居抗震改造工程。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立农村民居工程技术服务网络,开展工匠培训,加强农村民居抗震新技术和节能环保建材的推广应用,为农村民居建设选址、设计和施工等提供服务。
4.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建设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在基础条件好的基层单位,开展防震减灾示范点建设,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城镇、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科普示范社区、地震科普示范企业建设。
(三)加强地震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完善“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震救灾新机制。强化地震、消防、民政、市政、交通运输、卫生计生、通信、电力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军地、市县、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完善地震现场指挥部,配备应急装备,提高地震现场决策指挥能力。健全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完善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系统,提高地震灾情的快速获取、研判和处理能力。
2.强化地震应急准备。适时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指导、督促规模以上企业、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应急专项预案的修订完善,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对各重点部门、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救援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开展不同规模、多种形式的地震应急演练,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门、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应急演练的指导和培训,使之制度化、常态化,提高地震应急状态下的快速反应、指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政府应急、教体、民政、建设、安监、地震等部门配合落实好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
3.提高地震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交通、供电、供水、环卫、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实现应急避难场所功能设置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提高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实用性。加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加强交通运输、市政、卫生计生、通信、电力、广电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地震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功能,提升全县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四)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落实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开发适合学校、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家庭等不同群体的防震减灾宣教产品。利用互联网、广电、报刊等媒体资源,推动防震减灾知识融入社会公众的生产生活。结合防灾减灾日、唐山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等重要时段,在人员密集场所、社区、学校、企业等广泛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大力支持、城乡居民广泛参与的防震减灾浓厚氛围。把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各级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加强信息管理,完善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工作方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社会稳定。
(五)强化科技创新,提高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应用能力
推广应用地震观测数据分析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推动防震减灾科技创新,深入开展建筑减隔震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地震灾情快速评估与实时响应决策技术研究,搞好防震减灾合同制科研项目、地震科研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提升科技对防震减灾的支撑能力和贡献率。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地震监测预测效能提升工程
1、增强地震监测台网(站)的效能。不断加强县级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管理,优化台网布局,增加观测手段, 在现有台网的基础上,再适当新增测震台,争取达到2个测震台。加强维护巡查力度,继续提高县地震监测台网中心的运行效能,保障县级地震监测台网中心的信号畅通,省、市、县三级地震台网信息资源同步共享机制运行良好,做好各类观测数据的处理,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促进全县地震监测能力的提升。
2、加密地震前兆观测台项。继续加密地震前兆手段,增加部分地震前兆观测项目,增强地震前兆监测能力。在原有的地震监测站点基础上,新增设市级地震监测站点和宏观点,每个乡镇(街道)达到至少设立1处市级地震监测站点和2处宏观观测点。
3、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在全县新建地震烈度与预警一般站12处,板泉、大店、道口、岭泉、石莲子、筵宾、相沟、涝坡、洙边、文疃、相邸、坊前等12个镇驻地安装预测预警装置,根据应用情况逐步向生命线工程、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提供地震预警服务。
(二)城乡地震综合防御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深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审批改革,贯彻实施新区划图,加强对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抗震依据。按照新的管理程序依法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强对公路、铁路、桥梁、水库、电力、通信、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利用城区地震小区划成果,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许可工作,深入开展建筑减隔震技术应用,增强城市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2、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强对村镇建设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推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经验,再建1处省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3、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阵地建设。建设1处省级地震宣传教育基地,2个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城镇,创建一批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省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其中新创建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两处。配备流动宣传教育设施,加大防震减灾知识的阵地宣传力度,加强对广大农村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到2020年,全县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三)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完善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完善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基础数据库、应急快速响应、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应急指挥管理等功能。加强县城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日常运维工作,做好与省、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连接。
2、充实地震应急物资装备。完善县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的应急通讯、应急车辆、应急供电等设施;配备地震系统应急救援装备及设施,增强地震工作机构的地震应急能力;加强各镇(街)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完善城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充实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和安置,3日内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
3、建设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基于社会力量和现有条件,选择合适的场地,建设1处中小型地震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配备必要的设施,用于地震现场工作队、县地震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的训练、培训,进一步发展壮大地震救援和志愿者队伍,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1、依法履行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强化职能部门防震减灾职责意识,完善防震减灾绩效评估、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推进防震减灾目标责任制落实。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规划实施的领导督导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推进军地协调、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计生、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员,依法推进地震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员结构,确保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
3、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对规划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培育和动员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团体和人民群众更多的参与支持防震减灾工作,广泛凝聚共识,用好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各方的力量,形成政府领导有力,社会关心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事业的浓厚氛围,打牢规划实施的组织基础、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坚持依法管理,有效实施监管
加强防震减灾规章建设,研究修订完善我县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对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规范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规范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行为,保障防震减灾战略目标的实现。建立健全县地震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执法培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三)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需求,以财政投入为主题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和预算体制,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公益性基础地位。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源更多更好地向防震减灾工作聚集,建立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捐赠、企业投入、地震保险等多种资金渠道共同支撑的投入机制。
(四)落实考核机制,做好规划实施控制
1.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标准和实施进度,切实履行职责,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2.强化实施过程控制。建立规划实施的责任体系和相关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适时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