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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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到2025年,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实现新突破的关键五年,是我县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头、起好步的关键五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好新发展阶段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基层法治实践,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顺利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不断开创宜业宜居宜游法治莒南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莒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体党员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突出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面反映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的创新做法,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教学内容和干部在线学习内容,纳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内容,纳入新时代“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报告内容。持续深化网上宣传解读。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委党校、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各镇街各部门)

(二)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坚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着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努力让全体公民将宪法精神内化为自觉观念、外化为自觉行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注重在制定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备案审查工作中加强对宪法精神和要求的宣传,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持续开展“宪法十进”活动,健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因地制宜加强宪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各镇街各部门)

(三)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各级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在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在线培训中开设民法典专门课程,着力推动政府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引导全社会学好、用好民法典。精选民法典实施以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典型案例,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开展以案释法,注重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加强民法典主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各镇街各部门)

(四)深入宣传与国家、省、市和县重大战略实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宜业宜居宜游法治莒南建设,大力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慈善、社会救助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以及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宣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统一、民族宗教、消防、扫黑除恶、反邪教、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围绕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大力宣传与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深化“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委国安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人防服务中心,各镇街各部门)

(五)切实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力度。突出党章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切实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各镇街各部门)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法治培训、年度述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六项制度,将学法考法“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建立“3+X”学法清单,推行“线上+线下”学法模式,线上依托“学习强国”、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搭建智能化学法平台,提供即时便利的学法渠道。依托普法考试平台,每年定期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情况进行考试,依托全县“非诉在线”平台,对拟晋职的县管干部在任职公示后、谈话前进行考法,使考法成为领导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各镇街各部门)

(二)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青少年学生“法育工程”,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入宣传与青少年成长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落实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一是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着力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二是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四是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五是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各镇街各部门)

(三)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实践养成。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各级文明创建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着力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强公民守法的内生动力。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完善激浊扬清的舆论引导机制,大力宣传选树崇法向善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工商联、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信访局,各镇街各部门)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重大文化建设项目,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有条件的镇(街)和部门要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和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基层单位和乡村(社区)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全县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示范基地的管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各镇街各部门)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鼓励更多文艺工作者创作优秀的法治文艺作品,择优推送到市“沂蒙文艺奖”项目中。组织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扩大我县作品影响力。组织参加全省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大赛和法治文艺汇演。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文联、县司法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街各部门)

(三)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深挖莒南文化法治思想内涵,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打造莒南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加强对莒南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革命抗战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挖掘地域特色文化底蕴,推动形成“镇街有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文旅局,各镇街各部门)

(四)推进法治文化国际传播。把法治外宣作为法治文化建设重要内容,以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为着力点,突出对外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成果和沂蒙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我县境外企业、机构和人员加强当地法律宣传。积极对来莒南、在莒南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网信办、县外事办、县司法局、县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街各部门)

五、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一)全面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坚持普治并举,在法治实践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依法做好特殊人群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打击和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传销、校园贷等突出问题。结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重点围绕企业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工商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各部门)

(二)推进各行业结合实际开展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重点加强“法律进网络”工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工商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街各部门)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重点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镇(街)、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各镇街各部门)

六、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一是坚持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加强法律法规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二是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在执法、司法过程中,特别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三是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应当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五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深化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探索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解读法律,使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信访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各镇街各部门)

(二)集聚社会力量强化全民普法。一是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充实调整我县普法讲师团,注重将更多优秀法律人才吸纳进普法讲师团,面向基层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讲活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普法志愿者工作指导水平,鼓励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各类法律工作从业人员、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师生以及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二是加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履职培训力度,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三是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四是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健全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老干部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各镇街各部门)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推进智慧普法。一是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高质量、个性化普法产品。二是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要广泛采取专版专栏、专家访谈、学者解读、案例点评、热点分析、公益广告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三是用好商业化、社会化的互联网平台。四是健全合作机制,占领新兴传播阵地,促进各大平台开展公益普法。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众号、微博等“互联网+”媒体,搭建宣传平台。将法律知识纳入“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内容。加强网络学法考法“非诉在线”平台建设,构建以网上受理平台为枢纽,网下三级平台集约化宣传,延伸普法宣传广度,网上网下平台深度融合的智慧普法网络平台体系。(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街各部门)

七、加强全民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和实施保障

(一)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守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司法局,各镇街各部门)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调解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工作制度。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二是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三是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各类传媒机构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各行政执法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三)强化普法工作基层基础。一是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着力从政策、制度、机制、人员、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二是加强对各级普法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工作推进方式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四是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各镇街各部门)

(四)加强普法工作评估检查。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扬和奖励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支持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各镇街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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