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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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莒南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来源:县教体局 打印

根据《国家、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1---2020)》、《临沂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和《莒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县必先强教,兴县必先兴教。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到重要战略位置,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落实一系列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懈努力,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学前教育不断加强,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教育公平得到实质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为全县人口素质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县教育发展与经济文化强县建设对各类人才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广大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还不能得到满足;教育机制体制还不够完善;教育投入不足,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教育理念相对落后,人才培养模式还不适应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城乡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职业教育基础能力相对薄弱;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素质教育水平与质量仍需提升等。未来十年,是我县加快经济文化强县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任务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的新期盼,对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达到“市里一流、省里有位”,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以“让莒南的每一个孩子都接受优质教育”为目的,以“办好让人民放心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优化教育结构,深化内涵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打造莒南教育品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实现向教育强县的跨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立足莒南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推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统筹推进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1、坚持全面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造就高素质的劳动者和高水平的人才。

2、坚持创新发展。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重点推进人才培养体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学校管理机制、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着力破除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勇于探索、大胆创新,为莒南教育改革发展注入活力。

3、坚持内涵发展。树立以教育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坚持以质兴教、以质立校。加快以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软硬件建设并重,改进教学内容和形式,优化教学方式和手段,完善质量评价体系。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鼓励各类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推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全面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4、坚持协调发展。统筹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积极调整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校际发展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名学生,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教育,维护教育公平。

5、坚持和谐发展。正确处理教育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加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切实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市里一流,省里有位”的莒南教育品牌,跨入教育强县和人力资源强县的行列。

(一)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

1、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一年、两年、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100%、90%、85%。

2、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小学和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小学年巩固率达到100%,初中年巩固率达到99%。

3、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使其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相当。

4、持续发展继续教育。扩大继续教育覆盖面,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形成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二)人力资源竞争力显著提升

新增劳动力受教育年限从13年提高到1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年提高到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2%。高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

(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基本实现城乡之间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所有中小学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标准。进城务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受 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入学机会平等得到切实保障。

(四)教育体制机制充满活力

人才培养体制、选拔机制、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科学的质量评价标准、完备的监测体系和有效的保障机制全面建立。教育法律实施监督体系、具备莒南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完善。

(五)服务发展能力全面增强

教育与转方式调结构要求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相协调,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的人才需要。教育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全县人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进一步提高。

三、保障措施

(一)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1、突出素质教育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素质教育的理念要求和具体措施贯穿于各类教育的全过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不断完善政府主导、规范管理、课程核心、评价领先、督导保障的工作机制,全面建设标准化学校、全面贯彻落实课程标准、全面培养合格学生,确实把时间还给学生、把健康还给学生、把能力还给学生,努力提高学生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制定《莒南县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政府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实施的责任机制。更新教育观念,切实把教育观念回归到教育规律上,回归到教育的本质和目的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教育宣传和教育广告管理,为推进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各种违规办学行为严格实施问责制度。

2、 坚持德育为先。切实把德育贯穿于各类教育的始终,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特色鲜明的莒南精神,培养学生服务国家、社会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加强道德教育,强化道德修养,培养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和健全人格教育,培养学生自觉规范行为,形成积极的情感和健全的人格,成为社会合格公民。

完善德育工作机制。构建中小学有效衔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德育体系。全面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筹建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要经常性的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建立和完善公益性校外教育资源免费向学生开放制度,树立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把学校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理论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

3、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树立全面发展和人人成才的观念,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根据学生成长的不同阶段和特点,在不同学段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相互衔接的培养模式和教育重点。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以及学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深入推进教学改革,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实践教学,开发实践课程、活动课程,完善科技实践、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增强实验、实习、实训的实际效果。建立覆盖全县的社会实践基地,促进学生经常化、多样化地就近参加社会实践。

4、构建特色课程体系。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精选内容,优化结构。重视基础教育地方课程建设,完善统一与分散相结合的地方课程管理制度。切实开好安全、环境、传统文化、人生指导等义务教育必修的地方课程。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注重造就具有创新素质、创业能力的技术型、技能型人才,重视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培养,逐步建立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各层次职业教育相互联系贯通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学科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源库。

5、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把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作为政府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职责,建立监测、公告及问责制度。严格规范作息时间,规范上课时间,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留给学生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取消不必要的统考统练和面向学生的各类培训、竞赛。加大对各种社会培训和补习机构、教辅市场的监管力度,努力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引导学生科学规划节假日、双休日的学习与生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通过宣传和办好家长学校,教育引导家长及社会各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就业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帮助其养成良好习惯。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实施“红运项目进校园”,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二)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1)落实政府责任。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政府投入为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到2012年,全县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50%,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50%以上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到2015年,全县公办和集体办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幼儿园总数、在园幼儿总数的70%,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70%以上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5%,所有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2)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建立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管理职责。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加强教育督导,规范办园行为。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公平、顺利入园。要积极为城镇低保家庭儿童提供基本学前教育服务,着力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使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完善规范学前教育办园和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认证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1)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一城乡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教师编制和收入标准,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备和待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逐步实现学校建设标准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建立县城学校支援农村学校工作制度,鼓励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健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流动机制,县直学校教师评聘高一级职称,要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实行农村教师岗位补贴制度,对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教师予以补助。探索设立教育联合体、教育片区等方式,加强学校之间办学合作与交流,促进共同发展。

(2)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加强和改进地方课程,鼓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开发校本课程。深化教学方法改革,加大“以学为主、当堂达标”课堂教学效益观的贯彻力度。把教学与学习活动建立在和谐、平等、合作、互动交流的情境中。按照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加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根据需要建立农村寄宿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表彰奖励机制。强化政府职责,实行控辍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防止与控制学生辍学机制,实施学籍电子管理系统,依法制止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初中学生辍学,基本消除辍学现象,加大扶贫助学力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而失学。加强对企业用人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企业招用或变相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

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到2015年,建成省级教学示范学校小学4所,初中2所;建成市级教学示范学校小学13所,初中9所;到2020年,建成省级教学示范学校小学6所,初中3所;建成市级教学示范学校小学17所,初中13所。

3、特色发展高中教育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级规定要求,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规模和班额。到2015年,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到2020年,形成科学合理的学校规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

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推行选课走班的教学模式和学分认定的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学生选择发展方向的权利。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优化课堂教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建立有效的教学研究、质量评价体系,帮助学生更好的成人、成才、成功,整体提升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强学情研究,注重因材施教,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到2015年,建成3所省级高中教学示范学校;到2020年,建成4所省级高中教学示范学校。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推进内涵发展、均衡发展、特色发展、多元式发展,实现普通高中规范化、优质化、精品化。倡导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支持开发特色学校课程。关注学生自主发展、特长发展,适应不同潜质学生的需求,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实行导师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创新精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调整管理方式与模式,加强服务与指导,促使普通高中自主发展。加强校园文化与特色课程建设,形成独特的学校文化、教学特色,实现建名校、出名师、育英才。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充分利用职业教育开放实训基地、课程和师资,加强职业技能训练,培育职业技术能力。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建设工程,到2015年,全县建成高中教育特色项目1个,到2020年,建成省特色高中1所。

4、创新发展职业教育

强化政府职能,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整合县域内职业教育资源,构建中职教育、高等教育、社会培训相贯通的终身教育体系。不断适应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需求和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教育并重,支持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积极参与职业培训,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以县职业教育中心为龙头,建设临沂市现代农业教育集团,为全市农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的职业培训机构。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县职业教育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学校规模,改善办学条件。增建学生公寓、综合培训楼、学生餐厅楼。新征土地建设标准体育场和实训车间。到2020年建成万人规模的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学校。加强骨干专业和名牌重点专业建设。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市场需要,积极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新专业。改革调整现有专业,优化专业整体结构,建设骨干专业和品牌专业,争取有30%以上的专业达到省级名牌重点专业的标准。

完善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职业学校办学机制,制定优惠政策,调动行业企业举办、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推广实践性教学,使教学内容与产业升级换代相衔接,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需求相衔接。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密切结合,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到2012年,县职业教育中心要建立与学校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面向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合作与融合,完善职业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办学模式。通过校企资源整合,共建高水平教学、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和支持企业接收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建设,订单式委托培养技能型人才。

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采取丰富多彩、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认真落实中职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定期举办技能大赛,促进职业学校提升基础能力。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规范劳动力就业市场。落实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规定。大力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型人才的社会风尚,倡导科学的求学观、择业观、成才观,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5、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学校特殊教育班等形式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满足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需要。到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8.5%,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因地制宜的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特殊教育中心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对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和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实行生活补助,加大对家庭困难残疾儿童学生资助力度。加强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落实待遇。提高特殊学校办学水平。

重视民族教育发展。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6、健全社会教育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优化整合资源,建立广覆盖、多形式、更便捷的社会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社会教育功能,扩大公益性文体设施免费开放范围。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主动向社会开放,面向社会成员开展学习和培训活动,服务全民学习。到2020年,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到2015年,乡镇(街道)成人教育中心功能转变为社区教育中心。到2020年,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教育基地全面建成,95%的小区建设居民文体活动中心,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发展格局。城市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参与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50%以上。充分发挥老年大学的作用,形成老年教育体系。加强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的建设,实施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加强科技培训和富裕劳动力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养新型农民。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培训。

持续发展继续教育。大力发展各类数字化远程教育,完善综合性学习网站,优化整合终身教育资源,构建开放式继续教育体系。鼓励社会青年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函授、进修、职业培训、岗位培训等学习活动。企事业单位要为工作人员参加学习考试创造良好的条件。完善社会助学体系。到2020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70%以上。

(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1、完善分级管理体制。建立分工明确、权责对应、保障到位、统筹有力、运行灵活的分级教育管理体制。县政府统筹规划全县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确保全县教育事业有序有效发展。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形成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管理体制,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在参与和支持基础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健全“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将县劳动技校的招生考试、教学管理、师资培训、督导评估等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管理。积极调动行业、企业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与委托管理等新型管理方式。完善教育决策机制,建立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发挥专家在重大政策中的作用。建设教育信息系统和电子政务平台,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及时的教育信息服务。

2、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以增强学校活力、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为目的,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格局。促进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优势互补、有序竞争与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探索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探索让部分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校长(园长)或管理层管理多所学校(幼儿园)的改革试验,促进薄弱校(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保教)质量。鼓励公办学校之间、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之间联合组建教育集团。鼓励高中阶段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

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支持民办教育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扩大社会参与民办教育学校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督导和评估。

3、构建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形成政府、学校、社会相互合作、齐抓共管的学校治理局面。

改进公办中小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健全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校长工作评价与问责制度,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制度,改革校长选拔任用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建立校长工作评价与问责制度。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化决策机制。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家长、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完善中小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学校管理的透明度。

健全民办学校管理体制。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确保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在民办学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民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民主监督制度。

4、深化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改革。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和人才评价标准,开展有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鼓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改进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招生方式,实行学业水平测试同综合素质考评相结合的形式,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的60%以上在初中合理分配;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规格,建立职业学校培养能力和学生就业水平为重点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生职业素养和就业质量的提高。

(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1、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人格和学识魅力。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笃学、自尊自律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聘任、进修深造和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实施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将师德建设工作作为评估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整合教师培训资源,充分发挥教师培训中心的作用。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目标,搞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以提升业务素质和学历层次为重点,着力加强农村教师和校(园)长培训,推进对部分富裕学科教师的转岗培训。加大教师培训投入,将培训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向特殊教育和农村教师倾斜。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班主任任职资格制度,加大对班主任培训力度。争取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到2020年分别达到40%、70%和90%。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1%、4%和12%。

加快“双师型”教师培养,提升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构建教师在岗进修和到企业实践培训并重、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并重的教师培养体系,造就一批职业教育专家、教学名师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各级“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到2015年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0%,到2020年达到80%。

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选拔推荐一批齐鲁名师、名校长。到2015年,培养沂蒙名师30名,沂蒙名校长5名;齐鲁名师5名,齐鲁名校长5名。到2020年,培养省级教学能手15名;培养沂蒙名师60名,沂蒙名校长10名;齐鲁名师10名,齐鲁名校长10名。继续进行县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和教育十大创新人物评选工作。

3、完善管理制度。完善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教师资格考试认证制度、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对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并向农村倾斜。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实行全员聘任(聘用),推行岗位管理,对教师实行分类聘用、管理和考评。建立教师和校长县域范围内定期交流制度,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对不适应岗位人员及时进行分流。

4、健全教师激励机制。完善学校分配制度,建立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津贴补贴标准,逐步提高班主任津贴。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施倾斜政策,对长期坚持教育教学一线、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到农村学校从教。

5、强化教育科研。坚持科研兴教,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完善县、校、年级组(备课组、级部)三级教育科研网络,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科研队伍。强化教师科研意识,不断提高教育科研能力。瞄准科技前沿,积极争取承担国家、省部级等高层次科研课题,逐步形成具有优势和特色的科研方向,争取科研成果获奖率居全市先进行列。力争校校有主导课题,形成“一校一品牌,校校有特色”的局面,大力推进校本教研活动,为教学资源交流共享及教师培训提高搭建有效平台。探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提高教育科学研究实效。继续实施“教研出课题、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的教科研一体化运作机制,建立健全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机制,促进教育科研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五)合理规划调整学校、幼儿园布局

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县城发展的需要,制定《莒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1--2020年)》,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合理布局规划调整。

1、农村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

(1)幼儿园布局。按照“一村(社区)一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和在半径1.5公里,服务人口5000人范围内设置1所至少3个班(小、中、大各1个班)规模的标准化幼儿园的要求布局设园。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学撤并后富裕的校舍和资源举办幼儿园,推行小学教学点的低年级与幼儿园一体化的管理模式。通过布局调整,到2020年农村幼儿园由现在的256处调整为182处。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幼儿园为主、民办为补充的体制,加快幼儿园建设,满足幼儿入园需求。

实施农村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均要按照《临沂市标准化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要求进行,逐步规范化。到2020年,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山东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要求。社区幼儿园达市级标准化幼儿园标准。实行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均建成标准化幼儿园。社区村办幼儿园均实行公办制。

(2)小学布局。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除中心小学外,学区小学大乡镇保留2--4处,小乡镇保留1--2处。通过调整,到2020年农村小学由109处,调整为66处。

切实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到2020年80%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90%的学区小学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3)初级中学布局。原则上5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街道)设1处,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街道)设1--2处。到2020年全县乡镇(街道)初级中学保留22处。通过改建、扩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设施配套,到2015年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到2020年60%以上的初级中学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

2、县城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

(1)县城幼儿园布局。加强县实验幼儿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莒南一小、莒南二小附设幼儿园达到《山东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新建实验小学,实行幼小一体化模式,均设置占地20亩的附设幼儿园。新建居民小区必须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新建幼儿园与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综合验收。配套幼儿园建成后,无偿交付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

(2)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加强配套项目建设,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现有的两处初级中学和四处小学要通过改建、扩建整合资源,基本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要求。根据县城发展需要,在北城新区规划建设各占地300亩的初级中学2处,规模均为60个教学班,规划建设占地200亩的小学2处;规模均为40个教学班,在经济开发区征地100亩建设初级中学1处。

(3)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现有莒南第一中学、莒南县第三中学、莒南县第四中学、高考补习学校、莒南县第五中学五处高中学校主要抓内涵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在北城新区,征地360亩新建1处60个班规模的普通高中。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工程,建立有效共享、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教学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以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校园网建设为重点,以“校校通”、“班班通”为目标,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县实现生机比高中8:1,初中12:1,小学12:1的目标。所有学校实现“班班通”,全部教师通过“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培训考核,全县教育基本实现数字化、信息化和现代化,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教育管理的现代化。

2、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数字化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构建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础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库与资源共建共享服务体系,促进区域、学校之间优质教育资源的开放共享,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职业教育信息服务平台,推进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和数字化仿真实训示范教室建设,构建网络环境下职业教育教学新模式。促进各类数字化教育资源面向社会开放,丰富学习型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3、建设教育信息化应用体系。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形成信息化应用体系。所有中小学教师接受不低于100课时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教育信息化素质。把信息技术纳入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分层分级抓好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应用、开发、管理、学科教学四支队伍建设。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100%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与操作技能,能应用网络环境开展学科教学。各学校80%的教师能自主开发设计多媒体课件。大力推广网络教研,进行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教育研究活动,探索和掌握信息技术网络环境下的教育教学规律;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学校60%的课时使用信息技术;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主动学习、自主学习,逐步培养学生高效获取、正确评价和快速提取信息的能力。

(七)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1、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落实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2012年达到20%以上,并保持稳定增长。完善学校债务化解机制和债务风险控制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积极化解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债务。

健全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县、乡土地出让金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教育,从地方分成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强化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对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按事权范围实行规费减免。乡镇(街道)要增加对学校、幼儿园的投入,不断提高学校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的提取比例,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人才发展资金投入教育事业,支持企业在学校设立人才基金。建立各类教育基金会,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个人捐助投入教育和培训事业,完善教育捐赠激励政策,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测定办法,合理确定政府、家庭、社会分担比例,适时调整学费(保教费)标准。

2、完善教育投入保障体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机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其它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逐步提高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采取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民办教育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以奖代投”机制。终身教育实行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增强经费统筹能力,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教育经费分配向偏远乡(镇)村、薄弱学校倾斜。推进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加大中小学校舍、教育设施、教学设备等投入。2015年按国家标准完成中小学实验教学仪器的配备,完成图书(馆)室的建设和图书配备。2020年完成实验室建设与改造,提高教育教学装备水平。加快学校校园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到2013年完成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规划重建和加固任务,完成农村中小学“211”工程规划任务,到2017年农村中小学“211”工程达到全覆盖。建立经费投入激励机制,加大对教师培训、学校品牌创建、特色教育、校园安全等投入。建立各类教育生均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确保生均经费不低于省核定标准。健全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完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3、加强教育经费监管。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坚持依法理财。建立教育经费绩效考评体系,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地方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落实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教育经费增长达到法定要求。建立教育投入年度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教育经费审计、监察制度,强化全过程审计监督。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八)强化组织工作领导

1、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建立完善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科技、人口、文化、税收、社保、建设等公共政策的制定,要有利于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城区规划、新城镇建设及农村社区建设要优先考虑教育优先发展的需要;新建达到一定规模的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交通设施、商业网点、安全保卫、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的配置要向教育倾斜;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文化科技机构向青少年免费提供文化知识服务。严格教育发展问责制,将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列入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范围,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的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加强教育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充分听取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要选配讲政治、懂教育、善管理的人员担任教育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教育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

2、坚持依法治教。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加强教育执法机构及队伍建设,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的行为。依法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行政程序,完善教育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等法律救济制度。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机制,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学校要依据法律规定完善学校章程,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和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3、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师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在学校工作中,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建设,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重视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加强行风建设,全面推行校务公开,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

4、加强教育督导。加强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配齐专职督导人员,建立专职督学队伍,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推进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逐步完善督政制度、督导责任区制度和督学责任制度。加强对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将督导评估结果纳入政绩考核和干部选拔使用体系,促进政府和党政领导更好的履行教育职责。建立督学委派制度和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问责制度。

5、切实保障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和谐校园建设。注重人文关怀,重视解决好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稳定工作,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协调联动的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合、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6、认真抓好《行动计划》的贯彻实施。本《行动计划》是指导全县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落实《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结合各自的实际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要把《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体系,围绕《行动计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全面分析检查实施效果。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动员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共同推动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打造莒南教育品牌,办好人民满意放心的教育,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县和人力资源强县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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