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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县司法局对各单位上报的重大行政决策计划建议进行梳理汇总,拟定了2020年县政府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就做好2020年县政府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各承办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起草相关决策草案,并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单位针对决策程序中的问题可与县司法局沟通。
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前,县政府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将该方案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并做出决策。
三、县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日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0年县政府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莒南县司法局
2020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县政府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报时间 |
1 |
关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的意见 |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
2020年4月 |
2 |
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
莒南县商务局 |
2020年5月 |
3 |
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情况 |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
2020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