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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
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莒南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关于深化落实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2.陡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承办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
3.水生态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承办单位: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