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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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莒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莒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莒南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要求完成决策任务。

附件:莒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制定依据

决策程序

完成时限

1

莒南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方案

县发展和改革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定价目录》《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程序

2023年7月

2

莒南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临沂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莒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程序

2023年11月

3

莒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程序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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