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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经济开发区、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23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政发〔2012〕47号)、《莒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莒南政办发〔2013〕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度县政府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各承办单位按照《莒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起草相关决策草案,并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前,县政府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将该方案交县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并做出决策。
三、县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日向社会公布。
附件:2016年度县政府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局
2016年6月28日
2016年度县政府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报时间 |
1 |
山东莒南国家农业 科技园区规划及机构设置 |
莒南县科技局 |
2016年6月 |
2 |
莒南县大水网工程 |
莒南县水利局 |
待定 |
3 |
莒南县第二净水厂建设项目 |
莒南县自来水公司 |
待定 |
4 |
调整完善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
2016年9月 |
5 |
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 |
莒南县国土资源局 |
2016年12月 |
6 |
制定城区供水阶梯价格 |
莒南县物价局 |
2016年6月 |
7 |
重新制定莒南县物业服务费标准 |
莒南县物价局 |
2016年10月 |
8 |
核定莒南县城市公交票价 |
莒南县物价局 |
2016年9月 |
9 |
制定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价 |
莒南县物价局 |
待定 |
10 |
制定城区供暖价格 |
莒南县物价局 |
2016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