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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莒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
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决策任务。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附件:莒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莒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莒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承办单位:县发改局)
2、莒南县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定价方案(承办单位:县发改局)
3、莒南县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承办单位:县发改局)
4、全县水库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调整方案(承办单位:县发改局)
5、关于开展莒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2021-2023)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县工信局)
6、关于加快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承办单位:县工信局)
7、莒南县“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2021-2025)(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莒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莒南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起草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县级)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县财政局)
3、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县财政局)
4、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县财政局)
5、莒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起草单位:县烟草专卖局)
6、莒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起草单位:县司法局)
7、莒南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起草单位: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