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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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莒南县住建局危房改造这些问题

来源:县住建局 打印

问: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存在住房危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

问: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原则上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8万元(实际费用不足0.8万元的,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补助)。2.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9万元。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4.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同属其他3类人群的在该类人群补助标准上再增加1000元。5.深度贫困地区其他危房户补助不高于1.2万元。

问:危房改造有哪些改造方式及要求?

答: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加固的要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下同)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改造后住房须符合村庄规划、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达到抗震要求、具备卫生厕所。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要求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不得使用水泥大块空心砖。

问:危房改造的操作程序是什么?

答:危房改造分为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七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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