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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解读单位:莒南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39-7212693
单位地址:莒南县新建路241号
问:为什么要编制《预案》?
答:为防范化解核与辐射安全风险,进一步提升有效应对能力,按照县政府指示批示精神和《临沂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特编制了《莒南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本《预案》的编制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莒南县辐射事故应急联动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辐射事故,规范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最大限度控制或减轻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保障辐射环境安全,保护公众生命健康。
问:什么情况可启动《预案》进行响应?
答:本《预案》适用于莒南县辖区范围内辐射事故应对工作。本《预案》启动响应主要针对辖区内发生的辐射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的情形:
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
3.伴生矿开发利用及治理过程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
4.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5.可能对莒南县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
6.国内外航天器在莒南县境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的事故;
7.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问:本《预案》主要的内容有哪些?
答:本《预案》包括总则、辐射事故分级、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控预警、应急响应、应急能力维持、附则七项内容。
问:此次发布《预案》主要明确了哪一些应急体系?
答:本《预案》属于莒南县辐射事故应急综合预案,主要为防范、应对、处置、救援莒南县范围内发生的辐射事故进行综合性指导和规范。《预案》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及涉辐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或单位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药品。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时,应按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辐射事故应急办,并在上级领导下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问:辐射事故分应急处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本《预案》提出的应急原则为: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先期处置,平急结合,常备不懈”。以求达到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危害的目的。
问:辐射事故分级和对应的响应措施是什么?答:本《预案》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四个级别,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辐射事故。
(一)一般辐射事故响应(Ⅳ级)
在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由事发区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行动。莒南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莒南县领导小组指挥部,县指挥部跟踪事态发展,加强研判,必要时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或派专家、救援力量、救援设备支援。
(二)较大辐射事故响应(Ⅲ级)
在发生较大辐射事故时,经莒南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认后,指挥部立即启动莒南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县指挥部将辐射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影响程度和应急处置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必要时请求省指挥部支援。
(三)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响应(I、II级)
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时,经莒南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认后,莒南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建立与市指挥部的通信联络,随时报告事故进展情况。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在市指挥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问: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预案》明确:辐射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要根据现场应对工作需要或在预警行动的基础上,组织采取先期处置、转移安置人员、实施医学救护和应急监测,做好人员安全防护、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措施,防止事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