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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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关于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提升年”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解读单位:莒南县科学技术局

咨询方式:0539-7212549

单位地址:莒南县城区北城新区原阜丰研发中心2号楼

一、《关于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提升年”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有哪些?

答:1、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2、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3、提升产学研合作能力。4、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5、提升科技创新环境。

二、科技强农助力乡村振兴有哪些好的措施?

答:1、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发挥莒南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科技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各类园区协同创新发展。实施科技赋能乡村振兴行动,壮大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引导科技特派员结合全县特色农业产业,转化应用先进科技成果,着力打造科技支撑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样板工程。

2、加快农业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绿色低碳生产、智能农机装备等关键技术,重点突破转化一批先进技术成果。立足我县花生、茶叶、草莓、红薯、大樱桃等重点特色作物,加快现代种业企业和良种繁育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全产业链育种科技攻关,培育引进应用一批突破性新品种。

三、莒南县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有哪些?

答:1、推动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包括创新创业共同体、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最高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新建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50万元。

2、持续提升新型研发机构质效。对新备案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50万元;新建市级“人才飞地”的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10万元。

3、强化创新创业孵化全链条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双创示范基地,最高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10万元。

4、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设立科技创新项目专项扶持资金,鼓励引导全县企业自主创新,聚力关键产业领域技术攻关,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对纳入专项扶持项目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助。对纳入创业人才成长重点监测的企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5、鼓励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对获得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包括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的我县企业,牵头承担单位按照项目总补助资金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参与实施单位按照本单位所获资金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6、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对制造业企业实施的手续完备且在《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为鼓励类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设备补贴。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购置费用按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贴。

7、鼓励企业开展“智改数转”。加大对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技改的支持力度,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升链升活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数字化车间及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分别补助100万元、30万元;对各类园区和重点企业建设的服务县内中小企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最高给予系统平台投资额的25%的资金补助;对进行生产线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企业给予信息系统投资额20%的资金补助。

8、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增长。鼓励取得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被市科技局推荐至省科技厅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不参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最高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

9、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其中已经获得省市补助的不再补助;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5万元,重新认定通过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达到5万元的企业不再予以补助;通过特定渠道引进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0万元。

10、大力培育科技创新标杆企业。对于争创国家级、省级高成长性企业(包括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分别最高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30万元。

1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对研发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4万元奖励,对研发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5%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以上年度研发投入统计年报数据为准。

12、强化领军人才引进。依托国家级人才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项目载体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在我县承担的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的企业,最高分别给予经费支持50万元、30万元。对于借助中介机构成功申报国家级人才工程的,给予中介机构最高奖励100万元。

13、鼓励外国人才引进。依托院士工作站、各级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从海外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为全县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对新引进外国高端人才(R签证)、外国高端人才(A类)及外国专家人才(B类)的企业,最高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引进补贴。

14、加大科技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设立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基金,实施科技创新精准培训工程,分层次、分领域组织县内企业主要负责人、研发骨干等科技管理、创新人才参加创新能力培训班、高层次人才对接会、外出参观考察等学习和培训活动,激发企业家的科技创新思维。

15、深化院地合作模式。设立产学研协同创新基金,支持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与县域企业共同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每年组织在外人才与县内企业召开不少于5次科技论坛会议,畅通交流合作机制,实现先进技术、高层次人才、优质科研成果等创新资源向莒南集聚。

16、大力推动技术交易活动。对技术转移输出方企业年度累计认定技术交易额3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进行补助;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的比例进行补助,补助最高限额10万元。

17、推进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分别给予最高一次性补助50万元、10万元;对年度内促成本县企业(作为技术交易输出方)技术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科技服务机构,按照年度内促成技术交易额不超过2‰进行补助,年内总补助额度不高于30万元。

18、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对新授权的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资助0.5万元,国际专利每件资助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拥有10件以上,并维护5年以上的有效发明专利,资助2万元(该项资助每家企业3年内只享受一次);引进县外发明专利并已实施转化的,每件奖励1万元,每年度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当年获省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正式下文优势企业培育知识产权管理验收达标一次性奖励最高2万元。

19、加大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发展。对新获批的市级农业科技园区,最高一次性给予10万元专项建设资金,并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20、鼓励种业科技创新。对新选育并通过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审定的新品种,每选育审定一个一次性补助最高30万元;对新选育并通过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大田作物品种,每登记一个一次性补助最高10万元;对新选育并通过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果蔬品种,每登记一个一次性补助最高5万元。

21、鼓励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以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产业发展为依托,助力县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引导科技特派员在本县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成效,择优评选5-10个,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补助。

22、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对获得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或团队,最高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5万元。

23、强化科技成果奖励。对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最高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对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二等奖的参与单位,最高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

24、加大科技创新工作表彰力度。评选“莒南县科技创新领军企业”和“莒南县科技创新领军个人”,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企业家,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评选“莒南县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对县域科技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本土人才进行奖励,并优先推荐省市级人才工程项目。

四、吸引高层次人才有哪些途径?

答:通过事业育才、政策聚才、柔性引才等模式,加快高层次科研人才落地,集聚高端人才、科技项目、科研平台等创新资源。根据全县企业发展需求,面向全球大力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和项目经理、产业投资人等科技服务人才,鼓励依托重点科技型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人才计划、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项目,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使更多高层次人才落户莒南。鼓励企业围绕数字化转型升级,依托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吸引高层次智能化专家团队和高素质技能人才,为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专业保障和人才支撑。

五、人才服务做好哪些保障?

答:规范和健全我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积极落实《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规范》、“1+N”人才新政、“沂蒙惠才卡”服务,大力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助力人才工程实施。推动建立强有力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

六、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措施有哪些?

答:积极搭建平台,与高校院所广泛开展合作,有针对性的把所需专家、技术、项目“请进来”。开展“企业科技行”等“走出去”活动,把企业的需求“带出去”,组织企业负责人到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项目技术合作洽谈。深化协同创新,强化与驻临高校、大院名校战略合作,围绕重点科技型企业产业链加快布局创新链,年内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学研合作40项以上,推动高端创新资源集聚莒南。多方位多渠道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支持重点企业设立县外研发中心,布局一批联合研发机构。推进“双向飞地”建设,引导市外高校院所与市内企业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孵化载体、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在市外建立研发飞地,与行业领军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就地开展合作。

七、如何做好创新科研经费管理?

答:建立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科技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对纳入研发统计范围且连续两年研发费用统计为零的四上企业、高校院所和医院,科技部门不予支持其获得各类项目和补助,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不予支持市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认定。

八、科技创新支撑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县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省市关于科学技术进步相关法规条例,加强科技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探索实施科技副镇长、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2、强化典型引路。加大对科技创新典型的宣传力度,提高科技引领发展影响力。鼓励典型走上讲台,现身说法,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县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带动县域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3、强化要素保障。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创新政策体系,提供定制化科技政策服务,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加速向科技型企业集聚。加大科技招商力度,探索设立科技招商机构,组建专业化的科技招商队伍,招引吸纳创新载体、创新人才项目、科技型企业、创投机构等科创资源。将研发投入情况与科技资源配置紧密挂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科技类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用地布局,对纳入省市重大项目清单的科技创新项目优先保障新增用地指标。

4、强化奖励支撑。加大对科技创新奖励,大张旗鼓对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企业家、科技人才进行奖励。强化政策配套及财政资金保障,设立的专项扶持资金统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强化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拨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精准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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