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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第八场新闻发布会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11月8日上午,莒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第八场新闻发布会,介绍莒南县“颐养之‘莒’”养老服务品牌建设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田秀庆 莒南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高涛 莒南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宁 君 莒南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田秀庆(莒南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近年来,莒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养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压实养老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扎实履职尽责,用心用情抓好各项养老服务政策措施落实。莒南县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颐养之‘莒’”养老服务品牌为核心,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制度改革、强化监督效能,构建了横向协同发力、纵向深度融合的立体化养老服务体系,有效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蹚出了县域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一、深化制度机制改革,夯实服务基础

将养老服务重点任务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管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配套政策文件等方式,保障要素资源,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一是强化组织统筹。成立由县长任组长、26个县直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开展,同时,配套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解决养老服务推行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莒南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力度大、措施实、含金量高的政策文件为依托,采取委托管理、公建民营等多种模式大力发展普惠养老。以预留总床位数的70%为基础,认定普惠养老床位,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目前,全县共有“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2家,公建民营率达到80%以上。三是做实激励保障。对运营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组织实行完全免费的用房及提供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奖补政策,实现零租房成本,有效降低建设投入,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主动性。另外,对已投入运营的“助老食堂”给予县财政建设运营补贴,并按照县、镇、村三级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餐费进行补助,保障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

二、创新立体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以“颐养之‘莒’”品牌为主体,扶持引导养老服务组织走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道路,打造了县乡村三级立体化、网格化、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数据赋能,精准对接服务需求。投资50万对全县养老信息平台进行提升改造,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手段,“线上”拓展居家服务项目。平台实时更新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长等数据,家属可自助选择所需服务项目进行网上下单。另外,还可在平台填写需求信息,平台通过精准匹配服务资源,最大程度满足居民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扩面增量,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以县级养老服务中心、镇街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为基础,吸纳社会投资2600万元,提升改造镇街敬老院12处,新增护理型床位947张。现已实现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镇街全覆盖。村(社区)层面,全面整合各类资源,利用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助老食堂,有效将养老服务延伸至农村。三是打通末梢,满足居家养老需求。依托连锁养老服务组织和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独居、高龄等特殊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探访关爱、“家庭床位”、适老化改造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提供居家社区服务订单71000余次,设立“家庭床位”50张,适老化改造1683户。同时,结合全县养老护理员培训,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年均培训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1000人。四是统筹资源,发挥基层网格力量。探索创新以党建为引领的“基层治理网格+志愿服务”全社会参与养老服务模式,涌现出了大店镇三支志愿服务队伍,岭泉镇“泉心泉意”“巧厨娘”志愿服务队,十字路街道隆山社区“周一为老服务日”行动,板泉镇村党支部领办“暖心小菜园”,洙边镇村党支部领办“爱心馄饨店”等一大批志愿服务活动,惠及老年人约32000人。

三、统筹多种监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

围绕养老服务场所安全、资金使用、服务质量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多措并举,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和水平,向群众提供放心、满意的养老服务。一是加强智慧化监管。利用莒南县养老智慧信息平台,将全县养老服务情况纳入综合监管。通过平台可以实现对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情况等实时监控。二是加强嵌入式监管。在养老机构派驻工作人员,对养老机构的机构管理、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督导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确保养老机构稳妥有序的运行。三是加强专业化监管。通过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进行隐患排查诊断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价,累计反馈问题326条,有力保障了公办养老机构高效运营和长远发展。四是加强协同化监管。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试行)》,畅通镇街与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交流渠道,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机构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多部门、各层级协同发力,切实增强对养老服务的监管力度。五是加强社会化监管。设置《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备案养老机构就基本信息、基本条件、向社会公开。同时,设置养老机构开放日,让社会力量参与机构监督,完善监管过程。

答记者问

01刚才在材料中,提到了我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率比较高,那么我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实施过程中,有没有一些限制性的要求?

李高涛(莒南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公建民营的要求:

1、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国有资产所有权,运营机构不得出售、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不得将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不得以国有资产对外实施担保活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不得从事与养老服务管理无关的活动。

2、运营机构在运营期间应严格遵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收费标准应符合当地的经济收入水平。

3、运营机构必须提供不同护理等级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满足不同对象的需求,不得对入住老人以优惠、买断等任何名义和形式提前收取若干年的入住费用,实行按月收费;对入院老人收取的保证金不得超过月养老服务费用标准的四倍。

4、运营机构方需承担社会公益职能,必须预留总床位数的30%,满足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需求。

02我县现在正在推进助老食堂建设,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目前助老食堂的相关政策?

宁 君(莒南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1、建设补助。每个村(社区)建成的助老食堂,由县级财政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1万元。

2、餐费补助。按照县级每人每天3元、镇村级每人每天2元的标准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餐费补助。

3、其他补助。符合《关于完善社会福利场所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8号)规定,其经营所需的水、电、暖、燃气执行居民价格,由助老食堂按要求自行向相关部门提交材料申请。

03刚才提到了我县适老化改造的情况,想问问我县适老化改造的具体条件和内容?

宁 君(莒南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1、改造条件。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对象应对拟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没有纳入拆迁规划。

2、改造内容。遵循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临沂市“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 目建议清单》,综合考虑我县城镇及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基础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科学确定适老化改造项目内容,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制定改造方案。具体改造内容包括: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和辅助器具适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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