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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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新闻发布会召开

来源:县食药监局 打印

9月14日上午,莒南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新闻发布会召开。县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副局长王正英发布了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莒南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食安办的统一安排,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并以此为抓手,全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完善创建体系。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5次;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底镇街、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镇街政府考核所占比重为3%;制定《创建工作督查方案》,组织专项督查8次,推行交办单制度,办理交办单28份,创办《创建工作简报》,发放工作简报8期;制定《莒南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工作责任分工》和《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确定农贸市场整治提升、食品“三小”综合治理等12项重点创建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全民监管的良好创建氛围。

二是坚持党政同责,实施党政综治。完善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议事协调机制,健全县、镇、村三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去年以来,县财政共投入2000余万元,用于全县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各镇街政府、各职能部门严格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监管职责,采取签订责任书、严格准入、行政约谈、教育培训、违纪曝光、专项整治等措施,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坚持科学监管,实施部门合治。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工程,建立物联网监控平台、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大厅、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实施食品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县检验检测中心,目前,有481个食品类项目、6988个参数通过省级检验资质认定,承建的山东省食用植物油质量检测中心通过省质监局评审验收;每年组织食品监督抽检3000批次,抽检结果网上公布率、问题食品后处置率均达100%;将“食品快检进学校、进市场工程”列入县政府重点督查项目,在20家学校食堂及10家商超、农贸市场建设快检室并正常使用。实施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程,在食用植物油、酒类、肉类制品生产企业建设食品质量追溯平台。实施食品安全品牌培育工程,去年以来,创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24个,农业“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到56.8万亩,出口备案基地达到3万亩,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总数达到138个;创建市级以上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50家;通过“食安山东”验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达到55家。

四是坚持打建结合,实施业态整治。启动备查企业规范提升行动,对全县首批13类1112家备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实施食品“三小”综合整治工程,截至8月底,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摸底数分别为597家、119家、400家,登记备案数分别为253家、71家、130家;实施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对城区内的黄海农贸市场、滨海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实施食品安全“三安联动”工程,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县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去年以来,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546起,破获涉刑食品案件32起,刑拘19人。

五是坚持诚信引导,实施行业自治。在全市率先成立食品行业协会,下设19个分会,吸纳会员1018名;探索建立企业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与全县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定期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级评定、食品安全“黑名单”和食品监督抽检结果;实施教育培训工程,各监管部门年度培训从业人员2万余人次。

六是坚持多元参与,实施社会同治。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积极打造媒体宣传、校园宣传、活动宣传、村社宣传、行业宣传等五大宣传阵地。截至8月底,制作户外大型宣传版面126幅,建设城区食品安全宣传街4条、宣传点4个、镇街宣传街36条,设立食品安全宣传专栏368个。《中国医药报》及省食药监局对莒南县的创建工作进行了8次报道。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在县食药监局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统一受理12331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县政府出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社会监督,去年以来,受理投诉举报878起,办结率、反馈率均达100%。(县委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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