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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为做好国家园林县城复查的迎查工作,2021年6月4日,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莒南县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3年莒南县首次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本次复查由省住建厅组织,初步确定复查通过率为70%。省住建厅将于6至7月组织开展复查资料审核;自8月起,组织对有关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开展抽查,对否决项达标且复查总评分在70分以上的城市(县城、城镇),认定通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给予通报并限期整改,并将复查情况上报住建部。住建部进行核查,并对发现问题且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公告撤销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二、起草目的
为做好国家园林县城复查的迎查工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做好复查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做好汇报,加强同财政、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环保等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三、起草依据
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等文件。
四、主要内容
(一)复查重点及重要事项
做好国家园林县城复查的迎查工作。复查的重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截止到2020年,《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规定指标完成情况;二是城市绿线管制情况;三是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四是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情况;五是城市绿道规划建设情况等。
(二)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城市绿线管制情况,二是重点园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四是城市公园建设管理情况、体系构建情况、绿地防灾避险功能完善情况、安全及应急管理情况、运营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和违规建设经营等问题)、免费开放情况,五是城市绿道规划建设情况。涉及责任单位主要包括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
同时还对时间节点及工作分工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