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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全省领先、全国一流”为目标,着力解决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莒南县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措施。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求继续对标先进,深化落实,奋力争先。2021年4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创新突破行动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临沂市委、市政府把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要求各级明确重点任务的主体责任、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2021年4月30日,临沂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创新突破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各项重点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保障措施。在此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的目的
瞄准“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定位,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对标上海徐汇区,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提升既有优势,推动营商环境评价18项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较大突破。各指标9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11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2021年底前营商环境整体实现新的提升。
三、《实施方案》制定的决策依据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发〔2021〕6号)、《关于印发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营转字〔2021〕1号)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4部分,涵盖了15个指标的具体配套措施,重点围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获得电力、开办企业、登记财产、纳税、优化金融服务、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市场监管、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优化外商投资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15个方面,进行重点改革、专项突破。
(一)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围绕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等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6个一级指标,重点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增便利”等方面攻坚,力争在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市政接入服务、推行“交房即办证”、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破产案件处置效率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二)全面提升企业投资贸易便利度和吸引力。围绕获得信贷、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反映投资便利度和吸引力的5个一级指标,重点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绩效评价、纠纷化解、权益保护等工作机制方面攻坚,力争在强化要素支持保障、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优化就业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三)全面提升政府监管服务能力。围绕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市场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反映政府监管与服务水平的4个一级指标,重点在提升服务能力、健全监管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等方面攻坚,力争在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行“跨省通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科技创新、优化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
(四)全面清理整治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围绕制约企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严肃惩治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中的不合理和违规收费,10月底前公布清理结果。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探索降低总税收和缴费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建立健全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发现问题严肃整改问责。
五、《实施方案》落实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指标牵头部门分管县领导作为本指标“总指挥”,定期研究创新突破工作,督导改革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实。县政府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指标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统筹推进本领域的创新突破行动。各指标责任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全力配合牵头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评。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对各项任务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通报。将日常监测结果和省营商环境评价成绩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对改革成效显著、省评成绩靠前的指标牵头部门、责任部门、镇街,进行加分奖励;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推进缓慢、省评成绩靠后的指标牵头部门、责任部门、镇街进行减分、约谈;对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加分奖励,并在全县复制推广。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