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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县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县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莒南县政府人民印发了《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县级)管理办法》(莒南政发〔2021〕1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对项目立项、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为了便于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单位深入地了解《办法》,现将《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我县加大了县本级项目的建设投入,为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民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一些影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问题和矛盾也随之暴露出来,集中体现在项目前期办理审批手续、建设管理上不规范、效率低、耗时长等方面。如项目在规划选址、项目用地耗时较多,导致项目不能及时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流程互为前置的现象,造成审批效率低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等。根据莒南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起草了《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县级)管理办法》。
二、《办法》出台的目的
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宜居莒南建设。
三、《办法》出台的依据
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为依据,参照《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办法》以及其他县区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四、《办法》的制定过程
2020年7月上旬,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协同办公网征求了县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10月22日,县财政局召开专题论证会,形成了《办法》送审稿。2021年1月4日-2021年2月4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2021年7月11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予以印发。
五、《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七章,三十九条。分别为:
第一章总则,分为六条。主要阐述制定《办法》的目的,明确适用范围、建设资金管理原则,对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投资方式作了界定,明确相关部门承担的审批、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分为九条。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的来源和依据,对项目库建设、项目入库要求、项目安排条件、项目库建设以及年度中间新增项目的条件等方面进行明确。
第三章项目建设管理,分为六条。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责任和管理制度,投资项目结(决)算评审要求以及工程变更的相关条件等。
第四章项目资金管理,分为五条。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拨付程序、经费管理要求等。
第五章项目监督管理,分为六条。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
第六章法律责任,分为五条。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分为二条。主要是对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施行日期进行说明。
六、《办法》的政策要点
《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结算整个流程进行规范,明确责任。从立项保证科学合理,与我县的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相适应;到项目建设过程公开透明,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履行变更手续;再到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最后监督履责,相关责任人明确责任,终生负责。
七、执行标准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国务院和省、市对使用预算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程变更另有详细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2021年7月1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