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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 |
2021年6月21日,莒南县政府办公室印发《莒南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对本县行政机关公文印发要求配套解读,具体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出台背景
行政机关印发的政策文件往往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作用,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广泛知晓理解和参与。政策施行引领社会发展,政策的实施对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群众的参与能够更好的推动政策施行,为了让更多的群众关注政府政策,愿意参与到政策制定和施行的工作中来,更好的了解政府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作出政策文件解读的配套要求。
二、《办法》的制定目的
增进公众对政府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理解和认同,帮助县政府及各部门(单位)执行落实重要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成为了现阶段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办法》的制定依据
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临沂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临政办字〔2020〕12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解读责任。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坚持政策“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
(二)确定解读范围。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无解读材料或解读材料不合格的,县政府办公室不予收文、办理;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将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
(三)细化解读内容。解读材料应当包括、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